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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总工会关于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1 17:05: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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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浙总工办发〔2017〕76 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总工会关于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总关于《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总工办发﹝2017﹞14号)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制定了《浙江省总工会关于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浙江省总工会关于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







                                                                                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8 月22日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推进基层工会组织

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扩大工会有效覆盖,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总工办发﹝2017﹞1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统筹实施,顶层设计。坚持自上而下逐级统筹和自下而上具体实践相结合,加强顶层设计,由省总工会统筹各地实名制管理工作,把握时间节点,推动各级工会和基层工会因地制宜落实好工作。各级工会负责统筹本地区内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2.普惠服务,互相促进。既要发挥好实名制管理工作在“互联网+”工会普惠化服务中的基础性和根本性作用,也要发挥好普惠化服务对实名制管理的牵引性和保障性作用,使两者有机结合、互相促进,提高职工群众获得感。

3.共建共享,安全运行。统一数据标准和数据交换标准,打破信息孤岛,加强与公安、人社、统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合作,逐步实现工会系统纵向和横向、内部和外部的数据交换互享。按照“谁建立、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安全技术防护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会要主导信息采集工作,原则上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二、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进行数据信息采集工作。要扎实做好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杜绝“假组织”、“假会员”,也不能少登或者漏登。各级工会要加强培训和考核督导,推动工会组织和会员信息及时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有效。单位和工会信息采集以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唯一标识,会员信息以身份证号作为唯一标识。依托工会“两微一端”建设,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移动端的实时采集更新。

2.扎实推动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工作。以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为契机,做好对工会组织和职工、会员情况的摸排工作,做到“数据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对工会组织应建未建的一律要动员组建,暂不具备单建的采用联合工会的方式予以覆盖,力争做到组建全覆盖。加大对工会组织的宣传力度,将职工群众尽可能地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

3.一体推进实名制管理与互联网+”工会普惠化服务工作。坚持数据引导建会,建会即时入库,服务即时跟进,将实名制管理工作与“互联网+”工会普惠化服务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通过精准、高效、普惠的服务确保职工获得感,激发职工入会愿望,把“要职工入会”真正变为“职工要入会”。坚持工会主导地位,发挥会员规模效应优势,坚持以职工的需求为导向优选合作单位和普惠项目。推广工会会员实名服务卡,把具有金融功能的实名服务卡作为推进普惠服务、实现实名制管理工作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实名服务卡的醒目位置要印制中国工会徽标、“工会会员服务卡”字样,增强会员的工会意识。

4.大力推进互联网+” 基层工会建设。将实名制管理工作作为创新基层工会组织形态、工作载体和运行机制的切入点和基础,扎实推进,逐步实现基层工会工作数据化、信息化,推进会员服务普惠化,密切工会组织与职工会员的全天候联系。推广网上入会的申请方式,畅通入会渠道。依托数据库、互联网,在建会(换届和撤销)审批、入会审核登记、信息管理维护、会籍调整接转、服务和活动开展、工会干部管理等方面,形成网上网下联动机制。加强“小三级”工会网上阵地建设,实现与地方工会普惠服务系统实时对接。

三、实施步骤

1.试点先行阶段(2017年)。省总制定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作出统一部署和安排。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试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实名制管理工作。已经实施实名制管理的地区和单位,务必按照全总和省总的统一要求和基本标准,修改完善数据库,完成数据交换。尚未开展实名制工作的,要根据时间要求,及时启动,可以选择在工会工作基础好、组织和会员数据比较扎实的地方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以期取得经验。

2.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省总适时以举办培训班、观摩会等形式,推广试点经验和做法,为推广实名制工作打好基础。到年底,各市和省各产业(局)工会基本建立信息完备、运行顺畅、动态更新、安全可靠的工会实名数据库,并实现与省总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的有效对接。省总完成与全总的有效对接工作,全省统一的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建成。

3.优化提升阶段(2019-2020年)。加强统筹指导,及时解决发现的共性问题,挖掘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需求,开发服务衍生模块,发挥数据库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实时管理、安全运行、综合运用,“互联网+”基层工会建设与“互联网+”工会普惠化服务工作齐头并进。

四、责任分工

省总实名制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数据库建设工作。

办公室:负责与统计等部门联系沟通,努力促成数据库资源的共建共享。

基层工作部:负责制定实名制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 牵头做好实名制数据库管理工作,协同网络办(技协办)建设工会实名数据库,推进“互联网+”基层工会建设。

宣教部:负责实名制管理和普惠化服务工作的宣传引导,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扩大宣传,凝聚共识。

保障部:指导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充分运用会员数据库,拓展服务功能,同时通过服务功能促进实名制数据库建设。

网络办(技协办):负责制定工会实名数据库建设要点,牵头做好数据库建设和运维,搭建网上工作平台,为实名制管理工作提供网络信息支撑。

财务部: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五、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省总工会成立实名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总工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参与部门(单位):办公室、基层工作部、宣教部、保障部、财务部、网络办(技协办)等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基层工作部)。省总确定一个县(德清县)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各市总工会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试点工作,要按照省总部署制定工作方案,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工会系统纵向和横向联系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体推进。

2.确保资金落实。工会实名制数据库建设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定数量的网络基础设施和工作人员,要保障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各级工会要设立实名制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纳入本级工会预算。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确保技术支撑。各级工会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设备和工作人员完成实名制数据的采集和运维,做到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的双落实。省总工会要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撑,各级工会予以配合。

4.完善制度机制。各级工会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实名制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分级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加强考核,推动实名制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要点













附件:

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信息

基础数据库建设要点

为扎实做好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工作,构建工会普惠性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根据《浙江省总工会关于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现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工会实名数据库)建设要点。

工会实名数据库是开展工会网上工作的核心和基础。以各市为基本集成单元的分布式的全省工会实名数据库是工会网上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到全面准确、智慧柔性、动态更新、安全高效,并做好数据库开发与大数据资源的利用。

1、坚持标准性,要依照全总和省总统一标准开展信息采集和软件系统建设工作。各地工会在进行信息采集和软件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各类数据信息的内容及格式应符合《全国工会会员管理信息系统指标体系与数据结构(试行)》(厅字〔2016〕14号)标准。会员信息项须包括以下10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国籍、学历、手机号码、户籍类型、所属单位、就业状况、担任工会职务情况。单位和工会信息项须包括以下10项:单位名称、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经济类型、地址、职工人数、工会名称、建会时间、工会类型、工会负责人、联系电话。各地已经自行开发的数据库如没有涵盖以上项目,需及时补充完整。没有开展该项工作的原则上采用省总的数据采集系统。省总工会提供的数据库软件采集系统在浙江工会业务平台进入,网址http://www.zjszgh.org/login.jsp。

2、坚持准确性,重视工会组织机构信息的采集和管理维护。各级工会在实名数据库建设和完善过程中,要认真审核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基本信息,一要采集会员详实、准确的真实信息;二要完善、准确记录各级工会组织的隶属关系信息,确保数据信息符合实际的工会组织关系;三要所有的工会会员实名信息均应准确记录其所在单位和基层工会的信息,避免出现重复、遗漏或错误或者因仅采集个人信息而形成的不具有组织关系的“空挂会员”的情况。

3、坚持动态性,动态管理更新数据信息。各级工会要做好工作初期的信息采集,又加强日常的动态管理更新。新建工会在组建过程中应同时完成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工会组织隶属关系和会员会籍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信息。各单位新增和调入会员时应按照初次信息采集的要求及时采集;调出、退休、离职等原因减少会员,应及时按照《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总工发〔2016〕3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变更并记录相关信息。

 4、坚持多功能性,做好工会会员实名数据库软件管理系统建设。各级工会在进行工会组织和会员实名信息采集的同时,应建立符合全总技术标准和工会组织建设有关规定的工会实名数据库,并实现数据统计分析、数据上报、工作考核等功能。应根据实际情况以“统分结合”为原则,确保“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减少基层工会工作量。

5、坚持高效性,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增强系统建设效能。各级地方工会应充分以国家基础网络设施和信息资源为依托,重点应用本地的政务云平台为载体,在各地工会已有成功经验和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应用成熟的软件系统完成工会实名数据库建设,以增强数据库建设效能。采购硬件设备和基础型系统软件,应优先选择国内品牌产品。对于应用云平台系统的,应优先选择具有资质的政务云系统。

6、坚持安全性,依照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标准建设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工会实名数据库是工会网上工作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各级工会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进行建设和运行管理。各系统建设单位应坚持合理定级、依法实施、第三方定期检测的安全管理原则。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密与隐私保护工作制度。在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应将建设安全保密与隐私保护工作制度放在重要地位。信息采集管理单位和合作发卡机构均对相关工会组织和持卡会员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违法违规泄露相关信息及业务运行情况。各级工会在工会实名数据库中均应使用国家政务外网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或其他具有电子政务安全认证资质的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存储于安全密钥的数字证书进行操作人员的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负责操作软件系统的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安全密钥(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损坏、遗失的,应及时联系发放单位注销并补发。由于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会员信息外泄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完善数据备份机制,应对意外的数据损失。各地的工会实名数据库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机制,对实名数据进行有效的备份。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异地容灾备份机制,提高应对意外事件的能力。

7、坚持应用性,加强对大数据的应用开发。各级工会要适应互联网发展的新形势,依靠数据查询、统计、考核等功能,对工会组织和会员信息采集率、准确率和会员实名服务卡发卡率等进行考核。要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充分挖掘工会组织和职工会员的活动数据和关联信息,对职工参与工会组织和工会服务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全景洞察,摸清职工动态、找准职工需求,努力为广大职工实施精准服务,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

8、坚持共享性,全方位推动数据共建共享,避免形成数据孤岛。各级工会在建设工会实名数据库的过程中,应注重推进数据共享工作,以实名数据库作为工会网上工作的核心和基础,为其他工会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消除数据孤岛,推动各项工作的协同联动。同时各级工会应积极参与同级政府的大数据系统建设和资源共享,通过与人口、社保等数据库的交换比对,提高工会实名数据中会员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的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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