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波市总工会了解到,2018年度宁波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即将启动,截止办理时间为4月30日,新参保的截止10月底前。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50元/份(保障期限1年)。被保障人在基本医疗保险认定、医保指定医院住院,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不包括个人自费、自付和自负部分)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80%;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初次住院起付标准一次性给予200元补助。
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130元/份(保障期限1年)。被保障人在基本医疗保险认定、医保指定医院住院(不包括家庭病床),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不包括个人自费、自付和自负部分)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45%(连续参保)或40%(首次参保或中断后参保);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
此外,还有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可供参保。
今年集中参保期间将继续开展网上参保。三年内有参保记录的基层单位可直接登录网上参保平台办理参保手续,新参保单位需至就近互助保障参保网点办理相关参保手续,网上参保平台不办理个人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