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示我省广大女职工“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的巾帼风采,以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女职工积极投身“两个高水平”和“六个浙江”建设,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拟在2018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开展女职工先进风采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一批有突出贡献和新时代特色的女劳模、先进女职工班组、女职工领衔的创新工作室等集体和个人。现将报送宣传材料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浙江网上职工之家“女职工先进风采”模块所需材料
根据《浙江省工会网上工作规划(2017—2020)》要求,实现工会女职工工作的信息化管理,2018年我们将在浙江网上职工之家开设“女职工先进风采”模块,用于女职工先进的申报、审核、认定工作和已有先进的分类管理、宣传展示。“女职工先进风采”的基础数据库建设需要各单位搜集、报送相关材料。
1.报送范围:近五年来的全国、省女劳模;近五年来的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中的女性获奖者;近五年来的全国、省工人先锋号中的女性班组;女职工领衔的创新工作室;省、市级女工匠。
2.报送内容:上述获奖先进女职工集体(个人)参评上述奖项时填写的登记表电子版本。若先进登记表缺失,请按原表样式填写报送,内容包括先进集体(个人)名称、获奖类型、获奖时间、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二、浙江工人日报在2018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专栏报道所需材料
1.宣传对象:全国、省女劳模;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中的女性获奖者;全国、省工人先锋号中的女性班组;全国、省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女职工领衔的创新工作室;省、市级女工匠;十九大中的女性代表。
2.推荐要求:每个单位推荐1-2个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地区、本系统(行业)取得优异成绩的女职工先进集体(个人)代表。同时,请提供2000字左右的拟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及图片资料。省工会女职委将从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二十个先进典型进行宣传。
三、报送要求
1.请于2018年3月1日前,将浙江网上职工之家“女职工先进风采”模块所需材料,发送至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邮箱。
2.请于2018年2月12日前,将拟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进行集中宣传的先进集体(个人)事迹材料,发送至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邮箱,届时浙江工人日报社记者将对重点宣传对象进行采编。
联系人:应越人
联系电话:0571-85119784
电子邮箱:zjszngb@163.com
浙江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