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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总工会女职工部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8-03-23 16:2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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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服务基层的总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维权服务、夯实组织基础,团结动员全省广大女职工在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中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迎接浙江省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1.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工会女职工工作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进一步承担起团结凝聚广大女职工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媒体,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内化为广大女职工的自觉行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梦·劳动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教育活动,传承红船精神,秉持浙江精神,弘扬工匠精神。

二、践行新发展理念,引领女职工建功“两个高水平”。

3.引领广大女职工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创业创优。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践行新发展理念,建功‘两个高水平’”劳动竞赛活动。在女职工集中的行业广泛开展富有女职工特色的岗位创新技能大赛。引导女职工踊跃参与“一室一法五小”(劳模创新工作室,以职工名字命名的操作法,小建议、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革新)活动。积极培育女职工创新工作室,培养女性工匠人才和女性高技能人才。

4.着力做女职工素质提升工作。以造就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为目标,创新培训模式、搭建培训平台、拓宽成长空间,全面提升女职工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职业技能素质。充分发挥女性职业技能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以个体带动群体,通过职业技能团队化建设,不断提升女职工职业技能素质。

5.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女职工先进事迹宣传、展示活动,大力宣传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号召广大女职工以女职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锐意进取,为“两个高水平”和“六个浙江”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做好女职工先进的走访关爱活动,热情关心她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她们发挥聪明才智和榜样作用提供有力保障。做好全国五一巾帼奖的推荐选拔工作。

三、立足需求突出特色,深入实施女职工维权关爱活动。

6.突出生育保护,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国家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和全面两孩政策,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女性生育社会价值、保障女职工生育权益的良好环境,推动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内容的贯彻落实。坚持需求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子女托管服务,积极帮助女职工解决生育后顾之忧。

7.增强帮扶针对性,深化“女职工关爱行动”。做好帮助困难女职工脱贫解困工作,动态掌握在档困难女职工诉求和帮扶情况,积极提供就医、就业、子女教育等帮扶服务,多渠道多方式扶助困难女职工。发挥组织优势,以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和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后顾之忧为目标,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关爱服务。开展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根据全总女职委部署,试点推进“互联网+”关爱女职工服务系统建设。

8.做细做优服务,加强女职工服务品牌建设。继续推进“妈咪暖心小屋”建设,减少小屋建设空白点;进一步规范“妈咪暖心小屋”的管理和服务,提高小屋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达到“建的好、管的好、用的好”的目标;积极拓展服务内涵,结合实际提高小屋利用率,实现一屋多用;继续加强宣传,以丰富的活动扩大“妈咪暖心小屋”的社会影响。继续做好女职工心理关怀等服务,开展“浙工缘”青年职工交友系列活动。

9.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专项合同发挥实效。深化专项合同工作,以保护女职工生育权利、落实“四期”劳动保护和生育待遇为重点内容,推动《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纳入合同,更好地发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依法维权的载体作用。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积极参与侵害女职工权益问题调查处理,提高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履约率。

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10.深化“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文明建设,继续开展“写家书·传亲情”等活动,通过征文、演讲、经典诵读等形式,引导女职工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11.积极选树宣传家庭文明建设典型。加强与妇联、文明办等单位的合作,积极发现、宣传职工中的家庭文明建设典型,引领广大女职工在家庭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12.广泛开展书香三八读书活动。组织广大女职工参与全总与书香三八组委会联合开展的以“引领女性阅读·建设文明家庭”为主题的第六届书香三八读书活动。挑选优秀作品报送全总“书香三八嘉年华”读书成果展示活动,通过活动提升女职工建设文明家庭、和谐家庭的意识和能力。

五、落实工会改革创新要求,不断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

13.进一步扩大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有效覆盖。紧紧围绕全会“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行动,着力推进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新经济产业集聚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女职工组织,加强对新领域新阶层新群体女职工的组织覆盖和团结引领。要注重加强村(社区)工会、社区党群服务站工会女职工工作,实现对小微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覆盖。

14.着力提升基层组织活力。继续加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选树、推广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典型经验,推动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持续焕发生机活力。开展“女职工工作品牌”选树活动,促进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以女职工需求为导向,创建适合本地区、本产业、本单位特点的女职工工作品牌,真正发挥女职工组织作用,扩大女职工组织影响力。

15.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增“三性”、去“四化”,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加强与女职工的密切联系,及时回应女职工诉求,当好女职工的“娘家人”。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研究新时代女职工队伍发生的新情况新变化,聚焦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在女职工队伍、女职工权益实现中的特征表现,深入基层、贴近女职工,了解掌握问题,拿出解决办法。开展工会系统贯彻《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期自查和调研工作。

16.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各级工会女职工工作干部要不断强化服务职工的意识,提升服务职工的本领,力求服务职工的实效。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高质量的培训课程促使女职工工作干部更新知识、丰富思路、拓展视野。要继续完善工作联系点制度,实施定向指导,通过联系点切实把握基层和女职工诉求,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做好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七届一次会议的换届准备和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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