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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产业工会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17-10-30 10:28: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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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帮人。10月27日,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协会一届四次理事会暨参保动员大会在杭州举行。协会理事长刘小潮作工作报告,省总工会保障部部长胡柯受省总工会副主席张兆都委托作了动员讲话,协会秘书长詹利军主持会议,协会理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从2014年11月开始实施以来,已经顺利开展了三期。3年来,这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参保基层工会由原来的516家增加到613家,参保职工由原来的12.39万人增加到16.31万人;截至今年10月15日,协会总计向10685人次职工发放了2527.54万元补助金。

会议指出,省各产业工会应以更高的站位认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这为我们做好新时期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是我省工会单体性专题性特色工作之一,省级各产业工会应进一步统一认识,做好省级产业工会第四期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提质扩面工作。

会议强调,应以品牌的思维推进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进一步提高知晓度和美誉度,让绝大多数身体健康的职工,能够切实感受到“无病我帮人”的荣誉感,不断完善医疗互助保障政策,确保互助金真正用在补助那些患病职工身上,让患病职工切实感受到“有病人帮我”的获得感。应以更优的服务做好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参保的基层工会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尽量为患病职工申领补助提供各种便利。

会议根据《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协会章程》和《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协会理事和监事替补、增补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了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协会第一届理事会有关人事替补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四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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