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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工匠”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6 10:50: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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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浙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打造我省高技能人才品牌,推动建设宏大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省总工会决定在今年国庆前开展“浙江工匠”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和名额

在我省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经典产业中直接从事技能(技术)工作10年(含)以上的一线在岗中国籍职工。以各市、省产业工会选树命名的工匠为主要遴选范围,注重与“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融合。

此次拟选树“浙江工匠”100名。

二、选树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社会和所在单位作出重大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浙江”选树。

(一)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对标全省乃至全国处于一流水平,同时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体现领军作用。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和经验带领团队解决疑难和实际问题,或在技能岗位上创造了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热心参加名师带徒活动,乐于向青年职工讲授理念、传授技艺、教授经验,影响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三)作出突出贡献。在所属工种或行业中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工艺、技能、技术等方面拥有不可替代、至关重要的地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在解决关键性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重要成果,为本单位、本行业作出卓越贡献。

(四)竞赛成绩优秀。在全国、省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技能(技术)水平得到公认。

三、选树程序

(一)申报推荐。主要由所在单位推荐,也可由个人自荐和团举荐。申报时须填写“浙江工匠”申报表,并附有代表性的技能成果、证书等相关证明。

(二)审核筛选。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按要求对本辖区、本系统内的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和筛选,确定上报的推荐人选。省总工会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三)专家评审。省总工会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形成“浙江工匠”候选人名单。

(四)工会审议。“浙江工匠”候选人名单经省总工会党组研究后,提交省总常委会审议,确定“浙江工匠”公示名单。

(五)社会公示。“浙江工匠”公示名单在省级媒体、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

(六)审定命名。根据公示情况,省总工会最终审定2019年“浙江工匠”人选,命名并颁发纪念章、证书,给予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选树导向

1.坚持向制造业技能人才倾斜。优先推荐制造业中的一线技术工人,特别是长期在一线技术岗位从事传帮带等工作以及在技能(技术)岗位工作时间比较长、有深厚积淀的技能(技术)人才;

2.坚持向杰出技能人才倾斜。优先推荐在国际技能大赛获前三名、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冠亚军和省技能大赛冠军获得者,以及中华技能大奖、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职业技能带头人和历届金锤奖获得者;在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经典产业中,优先推荐具有行业领军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的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重视技能创新引领。优先推荐创新型人才,特别是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领域有突出贡献、取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技术创新成果的,以及在技术攻关、技能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二)加强宣传和服务

1.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各级工会要按照省总工会统一部署,在选树活动中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手段和宣传媒体,把工匠技能展示活动和公众投票结合起来,通过视频、图片等直观生动的形式,挖掘工匠故事,诠释工匠品格,宣传工匠精神,扩大“浙江工匠”的社会影响力。

.关爱“浙江工匠”的成长和发展。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和提升平台,优先安排“浙江工匠”参加各类高层次的学习培训、研修、交流等活动;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优先推荐“浙江工匠”;建立与“浙江工匠”的联系制度,主动帮助“浙江工匠”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发挥“浙江工匠”的传帮带作用。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鼓励和支持“浙江工匠”积极参与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和各类带徒传技活动,带动全省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五、报名要求

(一)申报单位、社团或个人登录浙江网上职工之家(www.zjftu.org)和“浙工之家”微信公众号的“浙江工匠”选树专栏,填报相关材料、打印表格,并携带申报人申报表、身份证明、岗位从业年限证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曾获荣誉、主要成果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所在市、县(市、区)总工会或省产业工会完成资格审核。各市、县(市、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是申报工作的接待窗口,为申报职工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

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至8月5日。

(二)各级工会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根据质量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商当地人社、经信等部门后,于2019年8月12日前将推荐人选汇总表上报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并将汇总表和推荐详细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和信函的方式报至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省总工会联系人:杨惠荣、王勇勇,电话:0571-85113383,邮箱:120627785@qq.com,地址:杭州市保俶路85号。

省总工会干部学校联系人:虞少敏,电话:15325887112,0571-88086007,邮箱:718253951@qq.com,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52号。


         附件:2019年“浙江工匠”申报表


浙江省总工会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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