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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市本级在档困难职工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9 15:50: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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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造新城、智慧新城总工会,市直各系统工会,市直有关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市本级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动态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状况,根据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浙江工会关于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浙江工会困难职工家庭档案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431号)规定,决定开展2026年市本级上半年困难职工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本次核查对象为在档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和在档意外致困职工家庭。

二、建档标准

(一)相对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

家庭收入扣减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衢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不高于衢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每月1190元-2380元含)的职工家庭。

(二)意外致困职工家庭认定标准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病种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地方政府公布的重大疾病、地方罕见病病种目录),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原则上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衢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且不高于衢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2380-2975/月)的困难职工家庭。包括:1.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社会安全等重大事件中负伤致残、染病或牺牲的职工家庭;2.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产生数额过大的救治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3.因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用品损毁严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意外致困家庭的主要致困原因不包括子女上学、收入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对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帮扶应符合上述()()规定条件且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视为不符合申报建档条件:

()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家庭人口变动及财产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超过我市人均住房面积的;拥有原购置价格超过10万元的机动车辆的(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代步的机动车、三轮摩托车等除外),不纳入深度困难职工档案。

()本级工会结合当地实际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1.通知申报。单位工会通知并指导本单位已纳入衢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的职工准确、完整、真实地填写《衢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在档困难职工家庭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及银行卡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在档困难职工家庭成员202531日至2026228日期间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和银行工资流水。

3202531日至2026228日期间子女上学学费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新生提供入学通知书。

4202531日至2026228日期间家庭患病人员的医疗诊断证明和所属市、县、区医疗保障局出具并盖章的年度药费支出证明。

2.入户调查。单位工会组织两名工作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并填写《困难职工基本情况入户调查表》。

3.内部公示。单位工会将初审合格的困难职工名单及家庭困难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对职工群众反映的意见必须认真调查核实。公示后签署反馈意见。

4.材料上报。核查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单位工会在《衢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申报材料附公示单报上级工会审核。

5.材料复审。智造新城、智慧新城总工会,市直系统工会对辖区内基层工会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复核无误的申报职工家庭信息录入中华全国总工会网上工作平台(https://work.acftu.org)及数字工会治理端(https://zjszgh.org.cn/webAdmin/login),同时编制2026年在档困难职工档案摸底核查表及2026年上半年衢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各壹份)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核。

6.审定确认。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对收到的困难职工申报材料与档案系统信息再次进行审核比对,经浙江省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核查后确定困难职工名单并上报上级工会备案。

(二)申报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工会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本次在档困难职工家庭核查工作,为精准帮扶打好基础。

2.程序规范、严格把关。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动态管理,规范困难职工认定程序,把好审核关。

3.及时汇总,按时上报。本次申报时间安排:

49-415日基层工会调查摸底、审核上报;

416-425日智造新城、智慧新城总工会、市直各系统工会审核、录入、上报;

426-515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核、上报。

联系人:叶丹丹  电话:3059355


附件:1.2026年衢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2.浙江省困难职工救助委托核对授权申请表

          3.2026年在档困难职工档案摸底核查表

          4.2026年上半年衢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情况汇总表

         附件1-2

         附件3

         附件4



衢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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