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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总工字〔2017〕47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5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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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总工会,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市直各系统工委,在衢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

为保障我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18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已参加衢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工会以团体形式集体参保。

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单位的参保职工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总数的80%。在职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参保单位,须全体参加。

二、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互助金由参保单位工会按每人每年50元收取,按所属县(市、区)统一缴入指定帐户,凭缴款单或转帐凭证换取发票。市本级及巨化所收互助金交到以下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全称:衢州市职工互助保障会市本级

      行:交通银行衢州分行

        号:338000600018170324480070

三、缴费时间

2018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互助金缴费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712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参保程序

参保时各单位工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相关EXCEL申请表(内含Sheet1Sheet2两张表格)并加盖工会公章,要求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Sheet1:衢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申请表;

Sheet2:参保职工名册(含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

相关表格请到衢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qzzgh.org)医疗互助模块下载。

五、报销程序

符合《衢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可申请享受保障待遇的在职职工,住院费用可按次、特殊病种门诊费每半年结报一次,也可全年一次性结报。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衢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申请给付审批表;

2.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费用发票和住院费用支付结算表原件或复印件(特殊病种门诊病人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并盖章的费用结算单据);

4.本人有效银行帐号复印件。

六、2016年度二次补助标准

1.对2016年度因生病住院产生医疗费用的参保职工,在享受原报销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其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总额分档给予第二次补助,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①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金额10000-20000元,一次性补助2000元;

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金额20000-50000元,一次性补助5000元;

③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金额50000元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0元。

2.对2016年度内参保职工在100人以上、且单位报销率低于50%的参保单位(以一个社保编码为一个单位),2018年度续保时,给予下降20%保费的优惠(按每人每年40元收取),享受2018年续保优惠的单位名单见附件4

七、有关事项

1.全市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保障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任务全面完成。

2.请各级工会组织对照工作要求,注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1231日前完成参保审核录入工作。

3.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点:衢州市东河沿23号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3037960(张美霞)3058817(吴栋)

 

附件:1.衢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申请表

2.衢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职工名册

3.衢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申请给付审批表

42018年全市续保优惠单位名单

衢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申请表、衢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职工名册.xls

衢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申请给付审批表.doc

2018年全市续保优惠单位名单.doc

衢州市总工会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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