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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妇科病普查(“两癌”检查)工作的通知衢总工字〔2020〕6号

发布日期:2020-04-01 15:55: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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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市直各系统工委、各基层工会,巨化集团公司工会: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落实《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领》和《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要求,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经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女职工妇科病普查(“两癌”检查)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保障广大女职工身心健康,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市直及衢化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二、检查时间

20204月-12月。

三、检查地点

1.衢州市人民医院(市区下街36号健康管理中心)。

2.衢州市中医医院(市区衢化路1177号楼一楼体检中心)。

3.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市区蝴蝶路147号门诊三楼体检中心)。

4.浙江衢化医院(衢州市巨化文昌路62号门诊楼五楼、六楼)。

5.衢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西城医院(市区白云中大道39号中央商务广场3幢)。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自行选择一家医院为本单位女职工妇科病普查(“两癌”检查)医院。

四、检查项目及费用

检查费用标准为每人700元,由所在单位报销。各体检单位按该费用标准可提供体检项目内容(参考附件1),各单位可与体检单位商议确定具体体检项目。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女职工妇科病普查(“两癌”检查)是一项直接关系到女性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女职工妇科病普查(“两癌”检查)的组织、动员工作,落实好检查经费,并积极配合有关医院对查出的各种疾病进行追踪治疗。各体检医院要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体检,确保体检和服务质量。

2.统筹协调。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确定本单位女职工妇科病普查(“两癌”检查)医院(医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并根据要求填报《女职工妇科病普查(“两癌”检查)回执单》(详见附件4),以便统一安排检查时间。

3.做好统计。各体检医院每月对在本单位检查的女职工妇科病普查(“两癌”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次年1月初将《妇女常见病检查情况年报表》(详见附件5)电子版,报送至市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联系人:汪雪梅,联系电话:3058062

 

附件:1.各体检单位女职工妇科病普查(“两癌”检查)体检项目参考

2.主要检查项目及意义

3.体检医院联系方式

4.女职工妇科病普查(“两癌”检查)回执单

5.妇女常见病检查情况年报表

附件下载.doc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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