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21〕15号)的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1年浙江工匠拟入选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4月22日。若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4月22日下午5:00前通过电话、传真、邮箱等形式与我们联系。省人力社保厅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53147;省总工会联系电话:0571-85113383,85115067,传真:0571-85114474,邮箱:zjjjb51@163.com;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71-87056324。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浙江省总工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