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总工会文件
浙总工发〔2018〕1 号
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工匠”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培育和造就一支具有工匠精神、适应我省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队伍,省总工会决定开展2018年“浙江工匠”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和名额
在十大传统行业、八大万亿产业中的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经典产业选树“浙江工匠”100名。
二、选树基本条件
坚持以工匠精神、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选树一批业绩卓越、行业领军、社会认可的“浙江工匠”。选树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二)在我省从事技能岗位(工种)10年(含)以上并且仍在企业一线从事生产的;
(三)具有高超的技能技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优异成绩;或在技能岗位上创造了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达到同行业领先水平;
(四)具有突出的领军作用,善于带领团队解决疑难杂症;或是积极参加“师带徒”等活动,善于向职工传授技艺、传承精神,其徒弟参加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五)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对质量精益求精,对产品精雕细琢,对完美极致追求,在从事的职业岗位中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三、选树程序
(一)人员申报。可通过单位推荐、社团推荐、个人自荐等不同方式进行申报。
(二)资格审核。申报结束后,由省总工会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初审入围人员。
(三)专家评审。省总工会组织专家对初审入围人员进行复审,形成“浙江工匠”候选人名单。
(四)工会审议。省总工会常委会对“浙江工匠”候选人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浙江工匠”人选公示名单。
(五)社会公示。“浙江工匠”人选公示名单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六)审定命名。根据公示情况,省总工会最终审定2018年“浙江工匠”人选,命名并颁发证书、奖牌。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选树导向
1.坚持向制造业技能人才倾斜。优先推荐制造业中的一线技术工人,特别是长期在一线技术岗位从事传帮带等工作的,以及从事技术岗位时间比较长、有深厚技术积淀的技能人才;
2.坚持向杰出技能人才倾斜。优先推荐在国际技能大赛获前三名、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冠亚军和省技能大赛获得冠军的,以及中华技能大奖、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职业技能带头人和历届金锤奖获得者;在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经典产业中,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具有行业领军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的工艺美术大师;
3.重视技能创新引领。优先推荐创新性人才,特别是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领域有突出贡献、取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技术创新成果的,以及在技术攻关、技能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二)加强宣传和服务
1.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各级工会要在选树活动中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手段和宣传媒体,挖掘“浙江工匠”身上故事,诠释工匠品格,宣传工匠精神。要按照省总工会统一部署,把工匠技能展示活动和公众投票结合起来,通过视频或图片等多种传播形式,扩大工匠的社会影响力。
2.关爱“浙江工匠”的成长和发展。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和提升平台,优先安排“浙江工匠”参加各类高层次的学习培训、研修、交流等活动;在评先评优活动中优先推荐“浙江工匠”;建立与“浙江工匠”的联系制度,主动帮助“浙江工匠”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3.发挥“浙江工匠”的传帮带作用。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鼓励和支持“浙江工匠”积极参与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和各类带徒传技活动,带动全省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五、报名要求
(一)申报单位、社团或个人登录浙江工会网(www.zjftu.org)和“浙工之家”微信公众号的“浙江工匠”选树专栏,填报相关材料、打印表格,并携带申报人申报表、身份证明、岗位从业年限证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曾获荣誉、主要成果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所在地市、县(市、区)总工会或省产业工会完成资格审核。各市、县(市、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是申报工作的接待窗口,为申报职工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
申报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至1月26日。
(二)各级工会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根据质量对上报人选进行排序,商当地人力社保、经信等部门后,于2018年1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汇总表上报省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将汇总表和推荐详细材料通过电子稿和信函的方式报至浙江省职业培训学校。
省总工会联系人:杨惠荣,电话:0571-85113383,邮箱:120627785@qq.com,地址:杭州市保俶路85号。
省职业培训学校联系人:郑俊斌,电话:13306535113,邮箱:22596003@qq.com,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52号。
附件:2018年“浙江工匠”申报表
浙江省总工会
2018年1月9日
附件
2018年“浙江工匠”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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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免冠 彩色近照 (2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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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果 |
(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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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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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评价和推荐理由 |
(不超过1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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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不超过1000字,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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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