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15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工匠”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3〕18号)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浙江工匠拟入选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至2月6日。若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邮箱等形式与我们联系。省人力社保厅联系电话:0571-87053147,传真:0571-87053069,邮箱:462477424@qq.com;省总工会联系电话:0571-85117602,传真:0571-85114474;团省委联系电话(传真):0571-85170141。
附件:2023年浙江工匠拟入选人员名单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浙江省总工会
共青团浙江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