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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4家单位《关于开展浙江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省总工会推荐的浙江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至26日。如果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1月26日17时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们联系。
浙江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联系电话:0571-8523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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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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