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全国优秀工会之友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若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14日下午5:00前通过电话、传真、邮箱等形式与我们联系。省总工会联系电话:0571-85114132,传真:0571-85114474,邮箱:340414600@qq.com。
浙江省总工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