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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日期:2022-06-27 09:21:09   来源:浙江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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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2〕8号)精神,经单位申报和审查考核,省总工会拟确定杭州市富阳区职工服务中心等21个职工服务中心为“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赋能增效打造服务职工综合体试点”、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0家单位为“浙江省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塑造幸福生活环境企业试点”、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为“浙江省关爱职工公益伙伴纽带计划试点”、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街道总工会等36家单位为“浙江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试点”,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意见。

       公示期从2022年6月27日起到7月3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形式,向省总工会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举报电话: 0571-85119961;联系地址:杭州市保俶路85号浙江省总工会保障部,邮编310007。



浙江省总工会

2022年6月27日


编辑:张永炳    责任编辑:张永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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