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单位申报和市总工会推荐,省总工会拟认定淳安县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纪念馆红色文化教育基地等50家申报对象为第二批“浙江省职工疗休养基地”,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意见。
公示期从2021年12月16日起到12月22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形式,向省总工会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举报电话: 0571-85119961;联系地址:杭州市保俶路85号浙江省总工会保障部,邮编310007。
浙江省总工会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