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

产业工会

县(市、区)



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 公示公告

第二批浙江省职工疗休养基地拟认定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6 09:41:14   来源:浙江省总工会  

阅读量:

        经各单位申报和市总工会推荐,省总工会拟认定淳安县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纪念馆红色文化教育基地等50家申报对象为第二批“浙江省职工疗休养基地”,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意见。

        公示期从2021年12月16日起到12月22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形式,向省总工会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举报电话: 0571-85119961;联系地址:杭州市保俶路85号浙江省总工会保障部,邮编310007。



浙江省总工会

2021年12月16日

编辑:沈佳慧   责任编辑:沈佳慧
工会新闻
时政要闻
浙江省总工会官网 版权所有:浙江省总工会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保俶路85号 邮件:acftunews@acftu.org.cn 浙ICP备07022457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0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