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大楼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07号,是省总工会服务职工、服务基层工会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更好地发挥“中心”公益性服务性作用,为广大职工和基层工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专业化服务,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推动工会资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意见》,现就部分公益服务项目开展对外合作,诚邀有志于公益服务、熟悉工会工作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合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作项目
(一)文化活动项目。
项目内容:文艺演出、文艺技能培训、才艺展示、艺术鉴赏、剧场活动等。
项目实施场所:中心大楼辅楼1层多功能剧场(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合作对象数量:1个。
(二)体育活动项目。
项目内容:健身、游泳、乒乓球、体育文化传播、比赛、培训等。
项目实施场所:中心大楼主楼5层、6层和辅楼4层(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
合作对象数量:1个。
(三)工会服务产品开发项目
项目内容:建设工会职工服务产品研发、体验、推广为一体的开发平台;推出一批服务工会业务和职工的产品,供全省各级工会职工服务阵地选择使用;通过项目运作,助力各类公益社会组织孵化成长。
项目实施场所:中心大楼9—13层(建筑面积共计7000平方米)。
合作对象数量:若干个。
二、合作期限
上述项目首次合作期限均为2年。每个合作项目都设立3个月试营期。试营期间,合作方自主组织开展公益活动1至2次。试营期内绩效评价不能达到要求的,即终止合作。合作期满,如合作方绩效评价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协议1至2年。
三、合作方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入驻后,能够服从省总工会和省职工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
(三)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为省总工会拓展服务职工、服务基层工会提供相应的专业支撑。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有按面积承担大楼运行成本分摊费等的能力。
四、招募程序
(1)接受报名。
(2)召集报名的单位现场踏勘,介绍项目合作条件和要求,发放项目招募文件资料。
(3)参与招募的单位,根据招募文件规定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按期提交。
(4)招募小组组织评审筛选。
(5)报批。
(6)签订合作协议。
五、报名及现场踏勘事宜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4日17:00止。
报名方式:(1)现场提交报名表。地址: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大楼16楼1601室(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07号)。(2)网络提交报名表。邮箱地址:staffservice107@163.com。 报名表下载见附件1。
(二)现场踏勘和领取招募文件时间:12月25日(8:30至17:00)。
联系人:陈老师、蒋老师
联系电话:0571-56000319
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
(浙江省职工对外交流中心)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