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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9-07 16:49:01   来源:浙江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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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2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3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总工会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对标“增三性”“去四化”的工会改革要求,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一是准确把握巡视整改要求。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对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把握工作进度,落实整改要求。二是分解落实巡视整改任务。成立由省总工会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分解形成36个巡视问题。三是层层压实巡视整改责任。省总工会党组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各部门(单位)抓好具体负责、具体落实。四是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党组建立每周交流会商制度,对问题整改实行项目制管理,定期对账销号,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书面诫勉2人,约谈1人,批评教育20人次。新制定制度19项,修改完善32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会工作的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履行工会组织政治责任。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浙江考察重要讲话、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列为首要学习内容,开展《实践论》《矛盾论》学习研讨,开展工会工作体系化课题研究。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浙江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中国梦·劳动美—决胜小康 奋斗有我”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全省工会“红五月”系列活动、“当一周工人、体工会初心”活动、“树立新时代工会干部新形象”机关大讨论,加强职工思想引领,增进与职工群众的感情,激发工会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疫情期间扎实做好助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稳企业、稳就业、稳职工队伍”等工作,肩负工会组织的使命担当。在今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中,严格做好考察审核工作,召开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劳模先进代表座谈会,加强劳模先进事迹的宣传宣讲,引导劳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按照增“三性”、去“四化”要求推进相关改革。对省总工会及驻会产业工会下属的5家协会(学会)予以终止并注销,对4家协会(基金会)明确整改方案,对2家协会严格加以规范。推动资源配备向基层倾斜,完善2020年经费回拨补助方案,制定《浙江省工会工作经费专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关于调整2020年经费回拨补助的通知》,将2019年度结余经费2亿元全部补助给各市、省产业工会,并要求同步加大对基层倾斜力度。继续落实企业工会经费缓减20%政策,出台《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推动人员力量向基层倾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完善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26号),修订出台《浙江省聘用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及《招聘实施细则》,全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全部按要求到乡镇(街道)、开发区总工会工作。

(三)牢固树立直属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工作导向。按照聚焦主责主业要求,调整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导向,修订完善2020年绩效考核办法和指标,研究起草《关于深化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修订完善省总工会本级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管办法。制定《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发展规划》,实施省总工会干部学校专职教师招聘工作,制订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房产分类表和出租回收时间表,回归培训主业,提升培训质量。研究起草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改革发展方案,调整主业发展方向,明确疗休养业务特别是省内职工疗休养业务的占比要求。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报送工人文化宫、工人疗休养院清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意见》,培育14家“两化”试点单位。

(四)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工会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制定出台《浙江省总工会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加强因公出国(境)行前教育,突出强调意识形态教育、外事纪律和“八项规定”精神,充实工会外事交流工作内容。加强对浙江工人日报社的领导,由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兼任报社党委书记。修订《浙江工人日报社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浙江工人日报社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和网络活动管理规定》《浙江工人日报社广告管理办法》等13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报社广告业务。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违规违纪问题仍然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全省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进一步建立健全省总工会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沟通、要情通报、列席会议的制度机制,出台加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自身建设的意见,选配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建立完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定期学习制度,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等。加强外事工作政策学习贯彻,确保外事出访计划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制定《浙江省总工会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做好出国(境)审批、证件管理、台账记录存档等工作,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退休省管干部集体专题学习因私出国(境)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对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或审批后擅自变更目的地、出行时间、逾期滞留的17名人员按规定分别给予党纪处分、诫勉谈话、约谈或批评教育,对1名管理人员在干部因私出国(境)工作中存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给予批评教育。

(二)坚决遏制违规违纪多发问题。以“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为抓手,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制定省总工会“双建”活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省总工会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出台《浙江省总工会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细则》,省总工会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廉政责任。加强对省总工会部门(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从加强思想教育、严格选人用人、强化权力约束、形成监督合力等四个方面进行一体化常态化监管。建立省总工会党组对直属单位的督导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督管理。深化省总工会党组定期分析干部人事制度,选好配强省总工会处级领导干部,加大干部廉政教育力度。

(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工会参与相关文艺作品制作过程中存在的决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健全完善省总工会《合同管理办法》《本级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本级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办法》《机关采购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着力解决省职工服务中心大楼房产闲置问题,制定出台《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大楼运营管理方案》,明确中心大楼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运营管理等体制机制。省职工服务中心与浙江省网上职工之家平台对接,实现健身房、游泳池等服务设施网上预约。进一步精简省总工会及驻会产业工会评选表彰项目,严格按照《浙江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物质奖励。

(四)切实加强工会资金资产监管。建立健全财务、资产季度分析制度,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每季度分析财务、资产运行情况,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对省总工会机关各部门、驻会产业工会、各直属单位和协会(学会)开展“小金库”“账外账”专项检查。邀请省审计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作辅导报告,对省总工会机关部门、驻会产业工会、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专题教育。严格按照《浙江省总工会本级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房产出租业务指导,切实加强监管。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浙江工人日报社制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实施房产出租。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仍然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制定《浙江省总工会会议制度》《中共浙江省总工会党组工作规则》,理顺党组会议与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关系,自2018年12月起,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请党组会议审议。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大力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由省总工会党组成员担任机关党委书记,配强专职副书记,选派2名同志专职从事机关党建工作,党组每年2次听取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建工作述职,对基层党组织每年开展1-2次党建工作考核。加强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做好直属单位党组织设立、选举、变更等工作,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列入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2016年至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成绩逐年提升,2019年省总工会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得分96.72分。

(二)全面纠正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对省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违规在社团组织、企业兼职问题进行逐一清理整改。对5名违规兼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涉及违规获取的报酬,按有关规定责令清退。同时,对省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兼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四、关于“对上一轮巡视反馈的意见整改落实不够及时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纠正以工会工作特殊、工会经费独立等为理由导致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规定和标准规范省总工会、驻会产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坚决从严执行,绝不避重就轻、作选择性执行。建立完善预算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将省总工会机关、驻会产业工会、部分事业单位、所属各类社会团体等全部纳入省总工会机关核算中心集中核算。

(二)树立对巡视发现问题一查到底的工作作风。深刻吸取上轮巡视对个别问题追查不深入、整改不彻底的教训,转变作风,端正态度。本轮巡视中,加大对驻会产业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专门召开驻会产业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对驻会产业工会加强制度建设、防范廉政风险等提出明确要求。四家驻会产业工会全面开展建章立制工作,截至2020年5月底,共出台53个规章制度。

(三)标本兼治防止问题边改边犯。纠正上轮巡视整改就事论事的倾向,加强举一反三,主动排查风险隐患,2019年以来,省总工会党组主动开展历史遗留问题、疑难杂症和风险点排查整治行动。对省总工会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开展“小金库”“账外账”专项检查。建立财务集中管控平台,对各直属单位财务进行在线监控。同时,省总工会机关、驻会产业工会、直属单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巡视问题屡改屡犯。

(四)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实施整改。深刻吸取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房产租赁不规范、整改不及时导致问题持续发酵的教训,制定《浙江省总工会本级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对出租审批程序、租赁期限、招租方式及后续管理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对上轮巡视中发现的浙江工人日报社经营不善、违规操作,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违规租赁、虚增收入等问题进行逐一核查,均已处置到位。

下一步,省总工会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聚焦主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我省工运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牢固树立“重要窗口”意识,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深刻领悟建设“重要窗口”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全局意义,深入开展“树立新时代浙江工会新形象”机关大讨论,激发省总工会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先行者、实践者。二是扎实履行工会主责主业。增强工会履行引领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的自觉性,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立功竞赛、劳动和技能竞赛,扎实推进我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持续深化基层工会改革、基层工会组建,深入开展“当一周工人、体工会初心”活动,切实履行好工会的基本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三是强化工会工作日常监督。深化“四责协同”、构建“三大机制”(财务分析、资产分析和干部分析制度)、深化“两项工程”(中层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和“磨刀石”青年干部培养工程)、完善一套制度(机关规章制度),党组坚持每周会商制度,形成问题整改常态化机制。四是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省总工会干部人事工作的系统性、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实施中层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磨刀石”青年干部培养工程,建设一支对职工有感情、对事业有热情、高素质、专业化的省总工会机关干部队伍。五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组书记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全面推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建一支部一特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底线思维,树立担当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净化省总工会机关政治生态,以选人用人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努力营造人心顺、正气足的机关工作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5113493;邮政邮箱: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85号,省总工会办公室(310007);电子邮箱:zjszghjgdw@163.com。


(中共浙江省总工会党组)

编辑:林化   责任编辑: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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