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信访局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4月1日起,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信访接待、法律服务、医疗互助及其他窗口业务办理恢复正常。
来访职工、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1、来访职工要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浙江省信访条例》规定要求,依法逐级理性走访,就近反映问题。共同反映相同诉求的,应尽量减少来访人数,选派5人以内代表。
2、所有来访、来办理窗口业务人员需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在进入省职工服务中心大门时,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对于体温异常及未正确佩戴口罩者办事窗口不予接待。
3、进入办事大厅人员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要严格遵守办事大厅业务工作秩序。大厅内将合理控制人员密度,防止人群过度聚集,办理业务者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4、提倡采用网上信访、电话咨询等线上服务。网上信访网址:https://www.zjftu.org/inf_Szletter/wsxf.action?owner_type=20
职工维权咨询:0571-12351
医疗互助咨询:0571-85228008
法人证书登记咨询:13805798118
特此通告。
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