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

产业工会

县(市、区)



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 公示公告

关于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总工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承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05 20:08:12   来源:浙江省总工会  

阅读量:

为不断满足职工群众多样化需求、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的现实需要,最大限度地把社会组织团结在党的周围,受浙江省总工会委托,现面向全省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购买下列服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购买服务项目

购买社会组织走进企业开展劳动法律知识培训普及服务;购买社会组织走进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服务;购买社会组织走进企业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承接单位须为政府行政机关合法登记的组织,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由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优先。

二、服务要求

(一)走进企业开展劳动法律知识培训普及服务

1.服务时间:2019年8月上旬至2020年1月下旬。

2.服务内容:走进企业开展不少于60场普法宣传活动,普及人数不少于2500名企业职工;主要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内容宣讲;对现场培训人员开展法律培训需求电子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形成企业职工问卷调查报告,以改进下一步普法宣讲工作。

3.成效检验:项目完成后,需提供每场法律知识培训签到表并要求企业联系人签字、宣讲资料(PPT)、宣讲照片(每场至少3张),及项目总结报告(含问卷调查内容)等。

(二)购买社会组织走进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服务

1.服务时间:2019年8月上旬至2020年1月下旬。

2.服务内容:对全省不少于100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工作;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内容制定《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体检表》;向企业发放《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体检表》并指导企业自检自查;重点进行企业劳动用工制度体检,帮助企业规范和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3.成效检验:项目完成后,需提供每家企业的法律体检表复印件并要求企业联系人签字、现场体检照片(每家企业至少3张),汇总全部企业体检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

(三)购买社会组织走进企业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1.服务时间:2019年8月上旬至2020年1月下旬。

2.服务内容:走进企业开展不少于60场心理健康服务,服务不少于2500名企业职工;主要以授课、咨询形式开展服务;服务方还需具有网上服务能力,在线为职工进行心理咨询。

3.成效检验:项目完成后,需提供每家企业心理健康服务签到表并要求企业联系人签字、宣讲资料(PPT)、宣讲照片(每场至少3张),及项目总结报告。

三、项目经费

上述三个职工服务项目,每项服务经费均为84000元。省总工会与承接单位签订购买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经费将分两次拨付,签订合同后先拨42000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者需设计承接服务项目工作方案,连同合法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并寄送省总工会,工作方案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省总工会将组织评审后择优录用。

联系人:浙江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赵沛顺

联系电话:0571-85113992    E-mail:443655019@qq.com

地址:杭州市保俶路85号

编辑:林化   责任编辑:林化
工会新闻
时政要闻
浙江省总工会官网 版权所有:浙江省总工会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保俶路85号 邮件:acftunews@acftu.org.cn 浙ICP备07022457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0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