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

产业工会

县(市、区)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时政要闻

浙江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0-01-23 09:09:52   来源:浙江日报  

阅读量: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8〕12号)要求,浙江省进行了第四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全省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全省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通过对11个设区市的数据质量抽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4.2‰,普查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现将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报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54.5万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58.1万个,增长60.3%;产业活动单位167.9万个,增加59.9万个,增长55.5%;个体经营户321.5万个(详见表1-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6.6万个,占30.2%;制造业42.5万个,占27.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5.8万个,占10.2%。在个体经营户中,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0.9万个,占50.0%;制造业57.6万个,占17.9%;住宿和餐饮业37.4万个,占11.6%(详见表1-2)。

  2018年末,全省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38.4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55.1万个,增长66.1%。其中,内资企业136.6万个,占98.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0.7万个,占0.5%;外商投资企业1.1万个,占0.8%。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0.2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1%;私营企业127.2万个,占91.9%(详见表1-3)。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951.8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146.4万人,增长5.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996.9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852.5万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099.3万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820.9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059.9万人,占35.9%;建筑业780.5万人,占26.4%;批发和零售业248.5万人,占8.4%。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16.0万人,占38.5%;制造业247.7万人,占30.2%;住宿和餐饮业108.4万人,占13.2%(详见表1-4)。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4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20.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79.1%。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5.3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7.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2.4%。

  2018年,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3.3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6.2%,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3.8%。(详见表1-5)

  四、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省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791个,比2013年末增长16.7%;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6.9%,比2013年提高0.8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270.2亿元,比2013年增长107.1%;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23.7%,比2013年提高4.5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3.6%,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9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9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0.8万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51.2%和122.8%;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1.8%,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4.1个百分点。

  五、高新技术企业

  2018年末,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共有国家级高新技术认定企业7978家,比2013年末增长1.1倍;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为19.2%,比2013年提高9.6个百分点。其中,单位数居前三位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分别占16.7%、14.8%和9.4%。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共投入R&D经费843.3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为73.5%,比2013年提高14.9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3.5%;全年专利申请量6.9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1万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74.9%和1.3倍;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0.4%。

  六、主要经济结构的变化情况

  2018年末,在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89.6%,比重比2013年末提高3.1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2.3%,下降1.7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8.1%,下降1.4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90.5%,提高0.6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6.8%,下降0.2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从业人员占2.7%,下降0.3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31.1%,比重比2013年末下降9.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68.9%,提高9.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62.8%,比2013年末下降7.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37.2%,提高7.7个百分点。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表1-1 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表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表1-5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根据浙江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省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3.1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16.2%;从业人员1076.0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11.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2.2万个,占97.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0.4万个,占1.0%;外商投资企业0.5万个,占1.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0.02万个,占全部企业的0.1%;集体企业0.1万个,占0.3%;私营企业39.5万个,占91.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7.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6.2%,外商投资企业占6.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2%,集体企业占0.1%,私营企业占69.4%(详见表2-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0.1万个,制造业42.5万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0.5万个,分别占0.2%、98.6%和1.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2%,制造业占98.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纺织业从业人员数居前三位,分别占10.7%、10.2%和8.0%(详见表2-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0203.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7.5%。负债合计56914.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7799.2亿元(详见表2-3)。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18年末,全省从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436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8.3%。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441个,占工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1.9%;电子信息机电制造业1464个,占42.6%;专用电子设备制造业531个,占15.5%。

  (四)企业研发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6505个,比2013年增长52.5%,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9.7%。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39.4万人年,比2013年增长49.6%。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147.4亿元,比2013年增长67.7%;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59%(详见表2-4)。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0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8万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30.1%和86.2%;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7.9%,比2013年提高8.4个百分点。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5.2万个,从业人员780.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倍和1.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51663个,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9个,占0.1%;外商投资企业37个,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52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1%;集体企业128个,占0.2%;私营企业48060个,占92.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从业人员的0.2%,集体企业占1.1%,私营企业占63.7%,有限责任公司占28.0%(详见表2-5)。

  表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表2-2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浙江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表2-3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2-4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情况

  表2-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个体经营户数为清查时的个体经营户数。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个体户从业人员数为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推算数。

  注:1.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由于金融部门不反馈货币金融服务和其他金融业负责合计分地区数据,所以不发布金融业数据,以“**”表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5.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3.2%,建筑安装业占13.2%,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48.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2.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8.2%,建筑安装业占2.5%,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7.0%(详见表2-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506.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倍。负债合计12843.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894.7亿元(详见表2-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下发的《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版)》行业分类目录,制定《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范围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机电制造业、专用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及其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数字内容及其服务业等7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5]表中个别行业因涉及单个企业数据保密等原因不宜公开,以“**”表示。

  [6]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表2-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表2-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浙江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省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46.6万个,从业人员248.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4.9%和23.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3.3%,零售业占36.7%。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3.0%,零售业占37.0%(详见表3-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9%,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1%,股份有限公司占0.5%,有限责任公司占3.7%,私营企业占92.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8%,外商投资企业占2.0%(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393.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5.6%。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111.3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81.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6.8%和39.0%。负债合计31087.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597.0亿元(详见表3-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2万个,从业人员67.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8.2%和3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749.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9倍。负债合计7918.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78.6亿元(详见表3-4)。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5万个,从业人员42.7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0.4%和3.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6.9%,餐饮业占63.1%。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4.0%,餐饮业占56.0%(详见表3-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4%,股份有限公司占0.8%,有限责任公司占6.4%,私营企业占90.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8.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5.3%,外商投资企业占6.2%(详见表3-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1943.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8.1%。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78.3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5.2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5.3%和35.5%。负债合计1490.2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929.4亿元(详见表3-7)。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5万个,从业人员57.4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4倍和95.1%。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6%。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7.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9.9%,外商投资企业占2.7%(详见表3-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268.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8倍。负债合计6294.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445.6亿元(详见表3-9)。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1.7万个,从业人员76.4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0239.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438.2亿元(详见表3-10)。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6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96.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万个,物业管理企业0.9万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6万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4.8%、84.2%和1.4倍。

  2018年末,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65.4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44.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4.9万人,物业管理企业35.4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2%、51.4%和90.5%(详见表3-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79636.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倍。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68540.2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515.4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602.1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倍、2.2倍和1.2倍。负债合计61374.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058.8亿元(详见表3-12)。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5万个,从业人员147.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倍和70.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5.9%,商务服务业占94.1%。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3.5%,商务服务业占96.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9%,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3-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1560.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5.2%。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97.0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0263.1亿元。负债合计49486.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86.9亿元(详见表3-14)。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9万个,从业人员51.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倍和71.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8%。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3.3%(详见表3-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98.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5倍。负债合计403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15.7亿元(详见表3-16)。

  九、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5万个,从业人员21.6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倍和50.8%。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3-17)。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5.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4.6%。负债合计274.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0.2亿元(详见表3-18)。

  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8550个,从业人员19.6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4.3%和10.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291个,从业人员4.8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14.3%和33.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755.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2倍。负债合计10409.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10.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766.8亿元,比2013年增长18.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44.7亿元。

  十一、教育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教育法人单位3.8万个,从业人员103.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1.0%和17.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7万个,与2013年末持平,从业人员84万人,增长2.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5.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倍。负债合计223.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0.1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435.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6.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175.9亿元。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2万个,从业人员58.8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7.8%和29.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0.7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26.3%,从业人员47万人,增长1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99.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倍。负债合计321.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8.1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504.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271.2亿元。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3.6万个,从业人员22.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倍和19.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490个,比2013年末增长28.8%,从业人员4.2万人,下降26.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62.2亿元,比2013年增长1.9倍。负债合计1554.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08.7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63.4亿元,比2013年增长46.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36.6亿元。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省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7.8万个,比2013年末下降1.9%,从业人员100.6万人,下降14.1%。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108.6亿元。

  注释:[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表3-1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表3-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

  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表3-3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

  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3-4 按行业分组的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3-5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

  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表3-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

  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表3-7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

  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3-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表3-9 按行业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3-10 按行业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3-11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3-12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3-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表3-14 按行业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3-15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表3-16 按行业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3-1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表3-18  按行业分组的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编辑:林化   责任编辑:林化
工会新闻
时政要闻
浙江省总工会官网 版权所有:浙江省总工会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保俶路85号 邮件:acftunews@acftu.org.cn 浙ICP备07022457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0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