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出台全省首个劳动者法律援助协作机制,该机制由宁波市司法局与市总工会联合制定,明确双方在案件受理、援调结合、质量评查、阵地建设、业务培训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协作。
作为重要的沿海开放城市,宁波的新兴业态经济发展迅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规模持续扩大,相应维权需求也随之快速增长。据统计,宁波市当前新业态群体已超过15万人,近两年全市涉及新业态群体的各类纠纷呈上升态势。面对这一新变化,传统的法律援助体系已不足以适应。
新机制的出台,有效打通了司法行政部门与工会的壁垒。过去,在宁波务工的劳动者申请法律援助时,若不符合受理条件,只能被告知“转到另一家试试”,中间环节自行衔接,耗时费力。今后,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与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实行“首问负责、内部流转”:谁先接到申请,谁先审查;超出自身范围但符合对方条件的,由接案机构主动协助流转,申请人无需再“多头跑”。对于不属法律援助范围的,机构也会引导至相关渠道,避免当事人“悬在空中”。
新办法明确提出“援调结合”,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优先适用“援前调解”;调解不成,由先受理的法律援助机构提供代拟法律文书、代理仲裁或诉讼等服务。“这种模式,既发挥工会调解柔性、便捷的优势,又保留法律托底刚性,能大幅降低劳动者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宁波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负责人表示。
在专业能力保障上,司法行政部门将工会法律服务人员纳入年度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范围。双方协同组建“新业态群体法律服务专业团队”,联合开展案卷评查,确保服务标准统一。同时,在职工服务中心、工会驿站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安排律师定期值班,为劳动者提供“家门口”的法律咨询和申请指导。
目前,部分举措已在镇海区先行试点。“以前遇到运费拖欠或者小刮擦纠纷,要么忍了,要么得特意跑一趟找律师。现在好了,在‘司机之家’加个油、歇个脚的工夫,法律援助站的值班律师就把法律问题讲得明明白白,光是跑腿的时间就省下大半天,心里踏实多了!”在镇海招宝山街道物流枢纽港传化物流工作的货车司机李师傅说。
据悉,新机制还注重从源头化解矛盾。双方在办案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将依法运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等方式督促整改,推动从解决个案向类案治理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