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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全省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现场推进会在宁波举行

发布日期:2021-10-21 14:50:54   作者:阮向民 邹伟锋   来源:浙江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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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现场推进会10月19日至20日在宁波举行。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要求,认真总结宁波等地前期探索试点经验,全面推动我省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史济锡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总工会法工部副部长黄龙到会指导,对我省尤其是宁波市各级工会探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表示肯定,希望我省各级工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重点任务,推广成熟经验,积极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提质扩面。宁波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郑敏强出席会议并致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邢金昌、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程建乐出席会议,并结合各自职能就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提出了意见。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张兆都主持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参观了鄞州区矛调中心、奉化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现场了解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在基层工会的生动实践;宁波市、宁波市奉化区、杭州市、舟山市、安吉县、绍兴市越城区等6家总工会作了交流发言。



  2010年8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对传化集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重要批示,为浙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入了强大动力,指明了前进方向。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省各级工会、人社、法院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深化合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共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新的积极成效。尤其是去年以来,宁波市作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的全国三个试点城市之一,承担了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探索开路的任务。一年多来,宁波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中院密切配合、主动作为、联动推进,把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探索形成了资源融合、信息共享、程序衔接、制度保障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格局。

  史济锡对全省尤其是宁波市各级工会的探索实践表示充分肯定,就进一步推进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提出了要求。

  史济锡强调,要深刻认识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基本要求,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务实举措。深化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是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有效载体,对于构建大平安机制、建设平安浙江,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和职工队伍稳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史济锡指出,要紧紧抓住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关键环节。要加快流程再造,形成“全链条”机制,要将调解机制挺在前面,鼓励和引导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分流诉讼、缓和矛盾、解决纠纷的作用;要统一“调裁诉”各环节的裁决口径,工会组织、人社部门、人民法院要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提高工会调解的专业水平;要健全完善法律文书互认制度,最大限度地便利职工群众,确保工会调解工作的严肃性、有效性。要加强阵地融合,推进“一站式”服务,要从方便职工群众的角度出发,加强服务网点建设,融合“调裁诉”业务平台,形成无缝对接的“一站式”服务阵地。要提升业务能力,打造“专业化”队伍,补齐工会系统调解人员的能力短板,培养一批工会系统调解专家、调解能手,注重打造以优秀调解员名字命名的“品牌调解工作室”,发挥示范效应,扩大社会影响,切实提升调解服务的质量。要强化数字赋能,实现“一件事”管理,在线下流程逐步完善、网点逐步覆盖的基础上,研究开发线上应用场景,提升工作协同水平,推动线上联动、线下联席,形成可视化、可追溯、全链条的工作闭环,让数据多跑腿、部门多联动、群众少跑路。

  史济锡强调,要努力形成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的工作合力。要注重构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积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预防化解机制,逐步实现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要注重融入社会治理大体系,完善工作体系,统筹各方力量,形成问题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事有人管、单有人接、反映问题有出口、解决纠纷无堵点。要注重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了解和认同;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先进经验,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切实激发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省总工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分管副主席、法律工作部负责人,部分县(市、区)总工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沈佳慧   责任编辑: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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