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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印发通知:切实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

发布日期:2020-07-10 09:21:35   作者:王海霞   来源:浙江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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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防止各类突发事故,维护和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科学制定特殊时期防暑降温工作方案

  《通知》指出,要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夏季生产生活的特点和规律,科学制定防护和慰问方案,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防暑降温工作的指导。把开展职工高温慰问系列活动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相结合,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促进复工复产复市相结合,与改善职工劳动环境、查找安全生产隐患相结合,与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状况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精准高效的高温慰问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缓解高温职业危害,切实保障职工在高温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健康。

  切实强化对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群众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

  运用好工会劳动保护三级监督检查网络、集体协商、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等平台渠道作用,健全完善企业“双报告”制度,规范高温作业场所防护行为和安全救治措施。

  协助和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方法科学,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努力减少高温中暑危害。

  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高温作业休息场所,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同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

  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及时发现、指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监督其整改,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广泛开展“送清凉”、“送法律”、“送健康”走访慰问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合理安排使用高温慰问活动专项资金,分级、分层、分片组织开展“送清凉”、“送法律”、“送健康”走访慰问活动。

  严格按照《浙江省工会高温慰问活动管理办法》要求,以农民工集中的企业、露天作业的道路及建筑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环卫及从事高温作业单位为主要慰问对象,特别关注受疫情影响以及在抗击疫情和落实“六保”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借助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等场所,合理布局、精心设置、优化项目、妥善管理,不断改善清凉驿站、城市户外工人休息室等站点的服务功能,为户外作业职工提供避暑休息去处。

  积极营造职工平安度夏良好环境

  充分利用文化宫、职工学校、职工书屋等场所,大力宣传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权、休息休假权、健康卫生权、特殊保护权等。

  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暑降温劳动保护专项培训活动,通过“安康杯”竞赛、职业病防治督查、宣传教育进企业等形式,推进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职工防暑降温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各类伤害和安全事故发生。

编辑:林化   责任编辑: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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