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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总与余姚市总联手为工伤职工维权

发布日期:2020-07-09 10:18:06   作者:邹倜然 张浩呈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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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茫然无助的时候幸亏有工会,帮我拿到了医药费和误工费,让我感受到了温暖和公平。”历经近1年时间,浙江省余姚市职工单女士终于拿到了5.5万元工伤赔偿金。近日,单女士来到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感谢“娘家人”给予的真心关怀和真情帮助。

  单女士原先在余姚一家民营医院担任检验科主任。去年3月,单女士在工作期间因为地面湿滑不慎摔倒,造成骨折。住院后的第2天,单女士所在医院就提出,希望她“休息一下”并要求她签下“离职申请书”。

  “当时我刚住院就被单位要求离职,说实话挺寒心的,加上医药费也没着落,我不同意单位的意见,就没有签字。”单女士说,之后单位还多次找到她,并用各种手段要求她“自动离职”,“原本我的工资每个月有1万多元,但2月份在我全勤的情况下,医院只给我发了3000多元。没办法,我只好提出,只要医院给我申报工伤认定申请,我就同意离职。”

  在得知工伤认定申请上报后,单女士签下了“离职申请书”,同时与单位签下了1份协议,之后便拿到了3.7万元补偿金,其中包括单女士被拖欠的工资、加班费以及赔偿金。单女士同时被告知,根据协议,她今后要放弃一切追责权利。

  然而,就在单女士以为事情终于了结之时,却发现自己的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迟迟没有下来。“一般来说,工伤医疗费用报销两个月就能下来,但我等了3个月还是没动静。”单女士于是到相关部门咨询,对方的答复让她大吃一惊。“工作人员告诉我,我原先的单位在工伤认定申请上报没多久,就撤销了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撤销,住院的医疗费用也无处报销,单女士找了几次原单位,但都吃了“闭门羹”。走投无路的她,只好找到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谈起单女士这起维权案,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副主任金杭说:“工会介入后认真研究分析了她与单位签的那份协议,从内容来看,明显有失公平,在法律上是可以推翻的。”

  找到问题突破口后,金杭指导单女士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抓紧时间固定证据。“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除了企业,员工个人也可以申请。”同时,金杭联系了该维权案属地余姚市职工服务中心,协调工会帮助单女士维权。在维权过程中,余姚市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与单女士联系,为她提供政策、法律上的指导。

  在省、市两级工会帮助下,经过劳动仲裁调解,单女士最终拿到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共计5.5万元。

  “真的非常感谢‘娘家人’的帮助!”如今,走出劳动纠纷的单女士又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开启了一段新的职业生涯。

编辑:林化   责任编辑: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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