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

产业工会

县(市、区)



能不能以员工的工伤待遇抵扣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发布日期:2021-10-11 16:58:45   来源:  

阅读量:

咨询:某公司的一名操作工因违反操作规程,致使生产设备损坏,其本人也遭受严重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八级。此次生产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已经符合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的条件。作为公司想了解一下,该员工违章操作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能不能直接从其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中予以扣除?

解答:由于劳动生产过程中存在不确定风险,因此工伤认定采取“无过错责任”,即无论员工在工伤事故发生中是否有违章操作等过错行为,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均应认定为工伤。公司可以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将职工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抵扣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因为两者在法律上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公司首先应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赔偿办法执行。若没有相关约定,可以另行要求其赔偿损失,或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

编辑:管理员   责任编辑:管理员
工会新闻
时政要闻
浙江省总工会官网 版权所有:浙江省总工会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保俶路85号 邮件:acftunews@acftu.org.cn 浙ICP备07022457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0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