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由省总工会和省检察院联合举办的全省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研讨会于昨日下午在杭州召开。会议交流了全省各地一年来在开展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上的做法和已经取得的初步成效,深入剖析了在工作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探讨了下阶段的工作思路和举措。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吕志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东阳市检察院、镇海区检察院、台州市总工会、临安区总工会就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相关实践案例和工作机制探索进行了展示、交流、研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许建宇和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全总法律工作部副部长朱艳丽分别通过现场和视频连线的方式对相关案例和机制进行了针对性、指导性强的综合点评。
吕志良指出,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是一项创新性、系统性的工作。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刻理解工会参与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这不仅是工会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工会维权的重要途径,更是当前工作的重要要求;要持续推动工会参与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走深走实,通过瞄准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妇女、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不断深化工会和检察院的协作配合机制,把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作为发展新时代劳动领域“枫桥经验”的一项重点工作和品牌工作来打造,持续不断推进工作深化落实。
吕志良强调,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发挥工会参与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积极作用。要完善法律顶层设计,以修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为契机积极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今后工会作为诉讼主体独立提起劳动保护公益诉讼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撑;要加强案源信息报送,积极构建覆盖基层的劳动法律监督网络,注重发挥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关系信息员、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的作用,加快建设劳动关系信息直报点,改变当前信息时效滞后的现状;要注重工作力量统筹,把工会参与公益诉讼工作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相结合,与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相结合,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统筹人员力量,实现资源共享,抓出工作成效,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保障权益。
吕志良表示,这次研讨会同时也是一次推动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推进会,全省工会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在积极探索和先行先试中走出“浙江模式”、总结“浙江经验”、形成“浙江方案”,努力将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打造成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和职工获得感的标志性成果,不断打造和发展新时代劳动领域“枫桥经验”,为助力我省“两个先行”贡献工会力量。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她指出,开展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服务保障浙江“两个先行”的必然要求,因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履职担当,扎实推进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加强协同共治,凝聚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在全社会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工作格局,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由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张兆都主持。各市总工会、检察院分管领导,受邀专家和发言单位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