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工办〔2020〕1号
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工会第七届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各市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浙江省教育工会第六届女教职工委员会已任期届满,经研究决定,拟在2020年2月下旬召开浙江省教育工会第七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省教育工会第七届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推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的组成
省教育工会第七届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共3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委员在省教育工会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教育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各直属高校工会主席(副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各市教育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县(市、区)教育工会主席、劳模先进、一线教师中协商推荐产生。省教育工会常委会议提名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并在省教育工会第七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
二、推荐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热爱女教职工工作。
(三)忠实履行委员职责,具有议事能力和做好女教职工工作本领,贯彻落实本级工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部署。
(四)能主动了解一线女教职工的需求,倾听基层女教职工的呼声,依法表达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竭诚服务女教职工,深受女教职工信赖。
三、其他事宜
各市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要根据要求推荐委员人选,填写委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后于2月10日前报省教育工会,同时发送电子表格和推荐委员人选简历到省教育工会邮箱(zjsjygh@163.com)。
联系人:谢丽萍,联系电话:0571-85119293
地址:杭州市保俶路85号214室
附件:1.浙江省教育工会第七届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教育工会第七届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3.XX同志简介
浙江省教育工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