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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浙江工会这五年”(二) 和谐同行,共谋发展新未来

发布日期:2023-07-24 11:12:17   来源:浙江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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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和谐成为我国劳动关系领域的主旋律。13年前,习近平同志就传化集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相关成果经验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传化作出重要批示。在十几年如一日的守正创新中,传化赋予了“和谐”更多涵义:在有尊严地工作和体面地生活之余,让和谐成为内驱力,带领企业和员工跳出舒适区,共同提高、共享发展。传化案例是浙江深化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的生动缩影,过去五年来,浙江工会始终坚持以和谐为底色,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行动,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逐步形成了企业和职工共享发展成果的新局面。

  倡导“以技提薪”蔚然成风

  “技术工人也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为带领技术工人走好共富之路指明了方向。工资收入分配历来是劳动关系的核心,五年来,浙江工会在维护职工收入权益上持续不断探索创新,对工资集体协商这项工会主导的传统工作品牌进行迭代升级,为其注入新内涵、释放新能量,一种以技能价值为导向的工资收入分配方式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和推广。

  去年5月,在全省公布的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第一批)名单中,省总工会“深化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推动技术工人‘以技提薪’”被列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成为浙江工会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坚实注脚。在杭州,已有15年节能灯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历史的临安区高虹镇将“能级工资”写进了协议,从事该行业的各级劳模工匠、高级技师等每月可以享受一笔专项津贴。在湖州,德清县总工会制定出台了全省首个《技能和技术创新薪酬激励集体合同》,并涌现出“团队能级工资”等好做法。在台州,温岭市总工会已率先进入探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第20个年头,通过推动17个区域、12个行业、463家单建工会企业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形成了“技酬匹配”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全域推进样板,交出了产业工人月工资平均增幅8%、工资纠纷“零”投诉、技术人才“零”流失的成绩单。

  为指导各地实践,省总工会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以“健全产业工人薪酬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关于深化推进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等文件,制定了《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指导文本,并成立集体协商工作指导组,因企施策,分类指导,推动企业增加技术技能类津补贴、学历提升类津补贴、创新创造类成果奖励、荣誉类专项奖励等四大类薪酬项目,倡导“以技提薪”在浙江蔚然成风,真正建立起“技高者多得”这一薪酬激励的鲜明导向。

  推动“民主管理”扩面提质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职工带来了收入连年增长的显著成效,然而取得这一成效的前提,是要稳固好企业民主管理和职工民主参与这一“双向奔赴”的协商基础。做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维护职工民主参与权益,不断激发职工参与民主协商的积极性,对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在推动我省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职工和企业共建共享、助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及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等方面都有着重要作用。五年来,省总工会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全总决策部署,自觉把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放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基层治理全局中考量,始终坚持因企制宜、因企施策,通过发挥好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稳妥推进非公企业民主管理、探索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民主管理,不断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扩面提质,为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下良好基础。

  去年以来,浙江全面部署新时代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将“推动全省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深化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等内容,纳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法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实施方案》,作为全省基层民主治理机制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省总工会先后出台《浙江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厂务公开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小型企业职工代表民主管理制度》等指导性意见,推动各级工会落实“按法律建制、按职权落实、按程序开会、按规则议事、按意愿表决、按效果评价”等要求。

  五年来,全省各级工会和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总结推广了宁海“职工说事”、海宁“请你来评家”、舟山海峡轮渡公司“员工有话说”等一批企业民主管理新模式,初步形成了多种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经验。新冠疫情期间,浙江各地还纷纷涌现出如“云上职代会”一类的创新做法,动员职工“上云端”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实现了对职代会规范、高效、有序的“云监督”。不断丰富民主管理的内容和载体,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激发企业在纾困解难、转型发展中的内生动力,浙江工会正努力把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成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机制,把企事业单位打造成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基层单元,为全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提供更多“浙江经验”。

  开创“枫桥经验”工会实践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也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15周年,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谋划新思路、实现新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对于在更高站位上创新谋划工会依法维权服务工作,在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中更好发挥工会优势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五年来,浙江工会始终坚持以职工为本,始终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通过与各部门协作联动,积极做好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打造和发展新时代劳动领域“枫桥经验”,为助力我省“两个先行”贡献工会力量。在杭州,针对互联网时代对工会维权维稳提出的新要求,杭州市总工会充分运用数智赋能,积极探索工会法律服务智能化,打造“互联网+工会法律服务平台”,为广大职工提供多形式精准的智能化法律服务。在金华,浦江县总工会深化工会数字化改革,深耕职工维权“一件事”应用,整合工会、妇联、残联、医保、人社、劳动仲裁、法院、司法等多部门力量,为职工提供一站式、一揽子到底的“娘家人”掌上智慧维权服务。

  今年6月,全国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研讨会在宁波市奉化区举行。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也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基本要求,更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务实举措。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工会组织大有可为。在宁波,镇街以上工会调解力量已全面入驻同级矛调中心,市、县两级总工会建立了107家区域性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去年以来调处劳动争议7130件,提供法律援助1886件,涉及职工1.14万余名,各区(县、市)呈现全面开花、扎实推进局面。

  劳动关系是经济健康发展的“晴雨表”,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风向标”。在阔步迈向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新时代新征程中,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高质量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有力支撑。下一步,浙江工会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协作、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有机贯通的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完善“商调裁诉执”协作配合机制,持续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引导企业职工和谐同行,共谋发展新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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