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一名全国劳动模范,同时也是一名基层企业车间工会主席,我一直非常关注《工会法》的修改和施行。为第一时间熟悉和掌握《工会法》,提高理论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我从《工会法》修改的背景、基本过程、总体思路和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地学习。通过学习,对《工会法》有了更深层次、更具体形象的认识和理解。具体有以下四点体会。
一是此次《工会法》的修订内容非常全面。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工会的地位作用,十分注重加强工会法律制度建设。1950年颁布的《工会法》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出台的三部法律之一。现行《工会法》于1992年公布施行,本次《工会法》修改是20多年来的首次实质性修改,涉及7个方面主要内容,涵盖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指导思想、扩展基本职责、完善入会权利、明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法律地位、丰富工会维权服务的手段和内容等工会工作的方方面面。
《工会法》修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回应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吸收了近年来我国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有益经验,是一次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修改。
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职工群众的重要组织,《工会法》是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工会法》是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工会工作的“尚方宝剑”,《工会法》内容越全面,工会工作就更加有法可依,更加有利于基层工会和工会工作者开展工作。
二是此次《工会法》的修订对工会改革提出了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职工队伍在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深刻变化、素质逐步提升、权益得到实现的同时,也出现了职工群众在收入分配、利益诉求、价值取向、思想观念等方面日益多元化、差异化的新特征。
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商场信息员、护工护理员以及村播从业者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数量日益增多,已成为我国劳动力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还游离于基层工会组织之外,并未实际享受到工会服务,他们的权益实现还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
如何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立、加入基层工会组织,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本次修订对工会的下一步工作指明了具体方向。
三是此次《工会法》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工会基本职责。本次《工会法》的修改,将工会的基本职责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扩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同时,增加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以及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的规定。
该条规定体现出,工会的职能应当由原来的仅在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帮助的被动型角色,逐步转变为全面满足职工各项服务需求的主动性角色。这对工会履行其基本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在《工会法》中将“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增列为工会基本职责,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时代需要,也是新时代党对工会组织的政治要求。
四是此次《工会法》的修订体现党中央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高度重视。本次《工会法》修订第八条新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条款。作为广大产业工人的一员,我对这条修改尤其关注。这项内容的增加,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产业工人的亲切关怀,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
清晰记得2020年11月24日,我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耳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当总书记讲到要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实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改革措施,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时,我情不自禁地落泪,强烈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产业工人前所未有的重视。
如今实现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入法,明确了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任务、内容和目标,为工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我们企业做好产改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也相信今后产业工人队伍会不断壮大,综合素质会不断提高,更好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主力军作用。
下一步,我将继续带头加强学习《工会法》,深刻理解此次修改的重大意义,提升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同时,在工作中积极做好新《工会法》的宣传贯彻落实,时刻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努力提高自身技能素质,践行好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工作中,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系全国劳动模范、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PVDC车间党支部书记 吴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