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荆楚网
( 2004-09-29 11:03:10)
身染重病,因病致贫,是普通工薪族的心头忧患。昨日,武汉市启动了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工作,
参加互助的职工如不幸患上恶性肿瘤、白血病等15种重大疾病,可获万元资助。
在此之前,武汉市职工患病一般依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及个人购买的商业险给予保障。然而如遇重大疾病,比起高昂的医疗费,“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险尤显“杯水车薪”。
据悉,凡武汉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册职工(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参加。参加互助职工每人3年内只需一次性交纳100元互助费,核算到天,每天投入仅为0.09元;有条件的单位,行政、工会还可进行分担。
参与职工一旦在协议生效满180天后确诊患病,将获得每份1万元资助(每人参入份额最多为3份);即使未满180天者,也可申领500元—2000元不等的慰问金。
据悉,该市还将研究制定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办法。(完)(见习记者秦璇通讯员李敏 胡文辉)
一次性交纳100元,在3年内遇重大疾病,即可获取1万元的医疗互助金。昨日,武汉市正式出台《武汉市职工重大疾病互助办法》,通过建立医疗互助金,对遇重大疾病的职工给予资助。
互助期限每3年为一周期。参保人一次性交纳100元,在《承保确认书》生效之日起180天以后,经首次确诊患有本《办法》规定的15种重大疾病,即可申请领取医疗互助金。《办法》还建立慰问金制度,在《承保确认书》生效90天至180天内可申请领取慰问金。每名职工最多可买3份。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由武汉市职工医疗互助办管理,互助金实行独立核算,建立专用账户,资金专款专用。(完)(见习记者杨慧霞 通讯员李敏胡文辉 实习生章莹)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