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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发布日期:2018-05-07 10:44: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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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以下两项原则:

      一是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即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应以平等的身份签订劳动合同。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志,不得使用胁迫和欺诈的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经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二是合法的原则。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1)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用人单位一方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劳动者一方必须是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按照《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即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须符合规定。如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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