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省总工会!
省总

产业工会

县(市、区)

当前位置: 首页> 服务平台> 在线办理> 职工维权> 处理原则> 劳动合同

怎样变更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2018-05-07 11:26:01   来源:  

阅读量: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法履行时,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增加或取消的法律行为。

      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时间必须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从实际情况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的;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修改的;

(3)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依据政府有关决定,致使生产经营管理发生重大变化的;

(4)用人单位严重亏损,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

(5)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如身体、技能等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原来劳动合同的约定的。

编辑:管理员   责任编辑:管理员
工会新闻
时政要闻
浙江省总工会官网 版权所有:浙江省总工会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保俶路85号 邮件:acftunews@acftu.org.cn 浙ICP备0702245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