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总工会2017年“原发性癌症”专项救助拟受助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08 08:57:42 作者: 来源:
根据台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原发性癌症专项救助活动的通知》(台总工办〔2017〕16号)要求,现将初步审核后拟受助对象(附后)予以公示。
本次专项救助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在各县(市、区)职工服务中心建档并录入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家庭(不包括临时救助档案部分);
2、建档职工本人患原发性癌症。
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12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拟受助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与台州市总工会联系。联系电话:0576---88513009。鼓励实名反映意见建议。
附件:“原发性癌症”专项救助拟受助对象名单
台州市总工会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