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批“妈咪暖心小屋”示范点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区、县(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市产业工会、工会工作委员会、省直协管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推荐,市女职工委员会审核,拟将下列妈咪暖心小屋选树为市级示范点,现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