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最新动态> 基层动态

“爱”的推荐︱我市第三批“妈咪暖心小屋”示范点选树启动

发布日期:2019-07-26 16:27:31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推进“妈咪暖心小屋”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品质、拓展服务内容,绍兴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继续开展我市第三批“妈咪暖心小屋”示范点选树工作。

妈咪暖心小屋可建于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内,也可建于经济园区、商务楼宇、公共场所中,为孕期女职工休息、哺乳期女职工喂奶或吸奶提供一个私密、卫生、舒适、安全的休息场所,为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提供一份贴心爱护。

绍兴市总工会自2014年推进“妈咪暖心小屋”建设以来,已先后建立“妈咪暖心小屋”市级示范点88家,其中省级示范点10家。被确认为市级示范点的小屋,市总工会给予一次性3000元左右经费补助;被确认为省级示范点的小屋,还将另外获得2000元的经费补助。同时,每年省总工会都会统一给各个小屋配送物资。

昌海生物分公司

昌海生物分公司“妈咪暖心小屋”于2016年3月16日登记成立,设在昌海生物产业园倒班宿舍1号楼二楼202室,占地60平方米。小屋专门为宝妈们提供了喂奶、背奶用品,极大地方便了妈妈们喂奶、背奶,并在小屋醒目处张贴了由省总工会统一发放的宣传资料,供员工借阅。同时小屋设有多项供孩子娱乐游玩的设备设施,如滑梯、秋千、小气球、积木等。这些设施可供20余个小朋友同时玩耍,有利于孩子们在玩耍中获得知识,大脑得到开发。

绍兴移动柯桥分公司

绍兴移动柯桥分公司“妈咪暖心小屋”位于柯桥华宇路移动公司二楼,建设于2015年,为绍兴市“妈咪暖心小屋”认定示范点,面积40平方米,配备2套软沙发,1套休闲桌椅, 1套婴儿床,同时还配备了中央空调,小冰箱,多处电源插座和备用尿不湿,柯桥移动“妈咪暖心小屋”空间大,配备齐全,具有较好的私密度与舒适度 由保洁阿姨进行定期的清洁打扫,使用员工自主登记, 分工会定期查看妈咪暖心小屋的软硬件设施使用情况,收集女职工使用意见,不断完善公司妈咪暖心小屋;为产假后返工的哺乳期女职工提供人性化的温馨服务,暖心小屋内还配备孕产知识的书籍、宣传KT版,给予产假育龄女同事更多的关心和关爱。

绍兴瑞凯

绍兴瑞凯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妈咪小屋成立于2017年,哺乳室占地约50平方米,室内配有沙发,茶几,屏风,桌椅等。为了方便孕期女职工休息,还配备了简易床一张。基本电器已配备空调、冰箱、微波炉等。为了缓解女职工生理期不适,公司特地准备了应急用卫生巾和红糖。其他还配备了留言板、退热贴、棉签、瑜伽垫、电子秤、体温计、鞋架等。

崧厦镇小学

崧厦镇小学的“妈咪暖心小屋”建在教学楼与综合楼的通道口,既出入方便,又相对安静。小屋面积22平方米,粉红色的凯蒂猫窗帘,棕色圆点环保爬行垫,白墙上错落有致地贴着可爱的动物、玩具图片和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画,三人沙发、单人沙发上铺着粉色图案的沙发垫,书架上摆放着各类计生宣传册和女性健康杂志。储物柜子里还摆放了婴儿湿巾、防溢乳垫等妈妈们的必需品。婴儿床、大型玩具、饮水机、空调等一应俱全。小屋通风良好,室内整洁温馨,是一个独立的私密空间。

黄泽收费站

收费站女员工占绝大多数,放开二胎政策后,怀孕的准妈妈多了起来,再加上过往等车或遇特情短暂停留收费站的哺乳期妈妈也时有碰到,嵊新公司工会在黄泽收费站开展“妈咪暖心小屋”建设工作,2017年,“妈咪暖心小屋”全面建成,一间16平方米的温馨小屋,淡雅温馨的室内布置,屋里除了基本的茶几、沙发座、婴儿床等必备设施外,还配有冰箱、微波炉、自动烧水开水壶、洗手台等设施,同时指定站总务作为小屋使用专门管理人员,制定了“妈咪暖心小屋”使用管理规定,一处私密、卫生、舒适、安全的休息场所,让女同胞们避免了不必要的尴尬,帮助她们有尊严、体面地度过特定生理期。 


下面,一起来具体看看第三批示范点的选树相关吧

一、推荐条件

推荐为示范点的“妈咪暖心小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9年6月30日之前建立,由各级工会管理;

2、面积在10平米以上,具有私密空间、通风设备、电源插座、至少一套桌椅,有一定的舒适度;

3、在小屋门上或门旁显著位置悬挂显著标识;

4、小屋有专人进行服务和管理,每天进行清洁打扫;

5、制定了使用登记制度;

6、女职工受益面较广、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1、各区、县(市)、各产业、省直协管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以上条件推荐小屋示范点。已经被认定为市级示范点的“妈咪暖心小屋”不再重复申报。各级工会女职委要大力宣传建设“妈咪暖心小屋”的重要意义,大力倡导女职工人数较多、条件成熟的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工业)园区等场所积极开展“妈咪暖心小屋”建设活动。

2、“妈咪暖心小屋”网上管理系统已于2018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请于2019年9月6日前完成网上新建申报。

3、被推荐的小屋须上报5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含场地面积、配备设施、每天平均使用人次(公共场所)或使用率(用人单位)、管理情况等。同时,上报小屋室内照片2张和铭牌悬挂照1张。小屋文字说明和照片请于2019年9月6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女工部。(详见附件,照片报送电子档即可)

4、对于被推荐的小屋,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进行实地考察及综合考评,最终确认示范点,进行通报并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


联系人:高燕飞

联系电话:0575-85225733

邮箱:651892662@QQ.com



编辑:管理员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