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09-03 17:15:03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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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1 )
(一)部门(单位)职责....................................................................................(2)
(二)机构设置..................................................................................................(3)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4)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9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0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0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0 )
四、名词解释.............................................................................................................( 18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
2. 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法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中国工会代表大会和全省、全市工会代表大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3.对有关职工利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全市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涉及全市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参与有关立法工作。
4.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比武等活动;研究全市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工会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5.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研究制定全市工会的各项组织、建设制度;推进基层工会化建设,重点加强“两新”组织等新领域工会组织建设;开展网上工会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
6.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管理、平安建设、和谐企业建设;发挥工会组织枢纽作用,培育发展相关社会组织、联系引领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7.研究全市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会同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8.做好全国和省级劳动模范的推选工作,负责劳动模范的服务工作。
9.开展职工宣传思想工作和素质提长工作,宣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10.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国工会章程、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和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的贯彻执行。
11.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同各县(市、区)党委和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协商推荐同级工会领导班子人选;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和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承担工会国际、港澳台工会交往有关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总工会部门决算包括:丽水市总工会本级决算。
纳入丽水市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960.92万元,支出总计960.9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99.28万元,增长11.5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45.7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9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5.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84.1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50万元,占收入合计15.8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4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1.79万元,占88.3%;项目支出110.2万元,占1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9.13万元,支出总计809.13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93.79万元,增长13.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0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4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22万元,增长12.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1.73万元,占81.9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56万元,占12.77%;卫生健康(类)支出42.2万元,占5.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2.19万元,支出决算为79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5%,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项目经费的追加调整。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8.23万元,支出决算为68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需要,项目经费的追加和科目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2万元,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4.35万元,支出决算为5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04万元,支出决算为2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02万元,支出决算为1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5万元,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2.20万元,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5.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4.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没有安排,由市总工会自有工会经费解决,与上年无变化。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没有安排,由市总工会自有工会经费解决,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无变化, 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没有安排,由市总工会自有工会经费解决,与上年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无安排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是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工会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没有安排,由市总工会自有工会经费解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团组,累计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会业务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会业务接待0团组,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0.54万元,支出决算为5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2019年度增加3.8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经费的追加调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总工会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3.85%。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组织对“劳模管理经费”“劳模慰问帮扶省转移”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市总工会弘扬劳模精神,宣传劳模事迹,号召广大职工向劳模学习,促进生产,共建和谐社会。解决困难生活,受慰问劳模满意,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劳模代表满意,社会影响力大,社会公众的满意度高。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总工会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劳模管理经费及劳模慰问帮扶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劳模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万元,执行数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1、为顺利开展全国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推动了我市劳模评选工作进一步与全省接轨,提高了工作规范化。2、开展了较丰富的劳模活动,如开展市直劳模新春慰问、组织开展劳模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组织劳模先进进校园活动、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等,为劳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弘扬劳模精神和劳动精神搭建了平台,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3、为服务劳模提供了经费保障,如劳模春节慰问、劳模疗休养、劳模体检、困难劳模帮扶等,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工作、生活和学习的重视和关爱。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按照全市六边三化三美工作的部署,开展劳模(职工)休养基地、接待站的创建,抓好劳模和职工休养工作面临的机遇,努力推动本市和全省及邻近省份更多的劳模职工到我市开展休养活动,服务于我市旅游业和农家乐民宿业的发展,承办全省劳模休养基地创建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宣传劳模精神和劳动精神的力够还不够;二是市直和各县(市、区)劳模工作不平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 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和其他典型的先进事迹,引导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汇聚强大正能量。二是在工作中要更加注重覆盖面,通过市直的劳模评选管理工作的示范作用,带动各县(市、区)的劳模评选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优秀劳模(职工)休养基地的服务、指导和奖励力度,带动全市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农家乐民宿服务质量的提升,共同努力创建华东地区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劳模(职工)休养目的地。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劳模管理经费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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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吴松松 |
联系电话 |
0578-2122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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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丽水市中东路144号 |
邮编 |
3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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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1.1~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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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52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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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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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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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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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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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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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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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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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13.28 |
1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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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
38.72 |
3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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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52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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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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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
预期及调整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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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评选表彰各级劳动模范人数5人。效益指标:1、对劳模形象提升程度≥95%;2、评选的省劳动模范职工群众满意率和合格率≥95%。 |
产出指标:评选表彰各级劳动模范人数8人。效益指标:1、组织劳模休养160人,体检117人,开展劳模宣传慰问等,对劳模形象提升程度100%;2、劳模满意度、评选的省劳动模范职工群众满意率和合格率97%,社会影响力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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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论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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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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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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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松松 |
丽水市总工会 |
保障部部长 |
13906785756 |
|||||||
杨周莹 |
丽水市总工会 |
技协办主任 |
13757831618 |
|||||||
梁梦茜 |
丽水市总工会 |
保障部 |
15257827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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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优秀 (盖章) 2021年1月 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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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单) 年 月 日 |
劳模慰问帮扶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2万元,执行数为5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慰问困难劳模及困难职工,解决了困难员工的生活问题。二、树立了工会为职工服务的正确导向,提升了工会的品牌效应。三、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得到了提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宣传力度还不够,许多职工不知晓工会帮扶政策,遇到问题没有想到找工会;二基层工会工作人员政策了解不透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扩大送温暖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指导,让他们对帮扶政策有所了解,主动告知职工工会帮扶项目。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劳模慰问帮扶(省转移)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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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吴松松 |
联系电话 |
0578-2122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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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丽水市中东路144号 |
邮编 |
3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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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1.1~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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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58.2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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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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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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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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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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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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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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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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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58.2 |
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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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58.2 |
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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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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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
预期及调整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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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1、慰问劳模及特困劳模帮扶50人;2、慰问标准≥800元/人。效益指标:1、慰问覆盖市直及县(市、区);2、对劳模形象提升程度显著提升≥95%;3、满意度≥95%。 |
产出指标:1、慰问劳模及特困劳模帮扶452人;2、慰问标准≥1000元/人。效益指标:1、慰问覆盖市直及县(市、区)劳模;2、对劳模形象提升程度显著提升100%;3、满意度97%,困难劳模满意,社会反响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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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论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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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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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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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松松 |
丽水市总工会 |
保障部部长 |
13906785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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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周莹 |
丽水市总工会 |
技协办主任 |
1375783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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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梦茜 |
丽水市总工会 |
保障部 |
15257827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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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优秀 (盖章) 2021年1月 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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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单) 年 月 日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