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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09-29 09:10:00 作者: 来源:财务资产部


一、丽水市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心任务以及市委、浙江省总工会的指示和决定,确定本市工会工作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领导全市工会工作。 

2. 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领导全市各级工会各项重点工作,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3.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意愿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各级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5.协同各县(市、区)党委和市有关局党委(党组)协商推荐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的领导班子人选;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 

6.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省劳模、市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劳模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8. 承担市委、市政府和浙江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总工会部门决算包括:丽水市总工会本级决算。 

二、丽水市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431.9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77.32万元,增长134.78%。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市工人文化宫项目建设经费2600万元,主要用于市工人文化宫项目建设;新增市总工会的人员经费支出527.95万元,主要用于市总工会人员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78.9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24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48.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6.15%;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30万元,占收入合计3.85%,为市总工会转入日常公用经费。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1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6万元,占20.11%;项目支出2,727.62万元,占79.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01.9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47.32万元,增长129.68%。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市工人文化宫项目建设经费2600万元,主要用于市工人文化宫项目建设;新增市总工会的人员经费支出527.95万元,主要用于市总工会人员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5.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40.88万元,增长129.42%。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市工人文化宫项目建设经费2600万元,主要用于市工人文化宫项目建设;新增市总工会的人员经费支出527.95万元,主要用于市总工会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5.51,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8.76万元,占35.47%;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00万元,占60.6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18万元,占2.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7.57万元,占1.1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48.95万元,支出决算为3,29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3%,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项目经费的追加调整。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市工人文化宫项目的建设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78.8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3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项目经费的追加和科目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8年年初预算为7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2018年年初预算为4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采购预算和科目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科目调整。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20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市工人文化宫项目的建设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科目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6.4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4.3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7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6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7.5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7.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5.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88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没有安排,由市总工会自有工会经费解决,与上年无变化。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2018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没有安排,由市总工会自有工会经费解决,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2018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没有安排,由市总工会自有工会经费解决,与上年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18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没有安排,由市总工会自有工会经费解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没有安排,由市总工会自有工会经费解决。接待0人次,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丽水市总工会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21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4.44%。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丽水市总工会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劳模管理经费及困难劳模帮扶资金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劳模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1、为顺利开展全国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推动了我市劳模评选工作进一步与全省接轨,提高了工作规范化。 

2、开展了较丰富的劳模活动,如开展市直劳模新春慰问、组织开展劳模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组织劳模先进进校园活动、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等,为劳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弘扬劳模精神和劳动精神搭建了平台,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为服务劳模提供了经费保障,如劳模春节慰问、劳模疗休养、劳模体检、困难劳模帮扶等,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工作、生活和学习的重视和关爱。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按照全市六边三化三美工作的部署,开展劳模(职工)休养基地、接待站的创建,抓好劳模和职工休养工作面临的机遇,努力推动本市和全省及邻近省份更多的劳模职工到我市开展休养活动,服务于我市旅游业和农家乐民宿业的发展,承办全省劳模休养基地创建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宣传劳模精神和劳动精神的力够还不够;二是市直和各县(市、区)劳模工作不平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 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和其他典型的先进事迹,引导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汇聚强大正能量。 

二是在工作中要更加注重覆盖面,通过市直的劳模评选管理工作的示范作用,带动各县(市、区)的劳模评选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性和实效性。 

三是进一步加大优秀劳模(职工)休养基地的服务、指导和奖励力度,带动全市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农家乐民宿服务质量的提升,共同努力创建华东地区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劳模(职工)休养目的地。 

困难劳模帮扶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万元,执行数为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慰问困难劳模及困难职工,解决了困难员工的生活问题。二、树立了工会为职工服务的正确导向,提升了工会的品牌效应。三、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得到了提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宣传力度还不够,许多职工不知晓工会帮扶政策,遇到问题没有想到找工会;二基层工会工作人员政策了解不透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扩大送温暖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指导,让他们对帮扶政策有所了解,主动告知职工工会帮扶项目。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2.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未列支出此项目,在市总工会经费中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总工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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