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市工人文化宫剧场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8 09:48:02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推进丽水市工人文化宫剧场的科学化管理,充分发挥剧场的社会效益,保障剧场日常维护运行经费,确保剧场健康、有序运行。根据市场调研、成本核算、参照周边情况,以确保成本合理,适当收费为原则,制定以下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
一、剧场收费标准:
演出每场50000元(不含LED大屏,如用LED大屏另加18000元)。
会议每场20000元(不含LED大屏,如用LED大屏另加18000元)。
二、相关说明:
1.本剧场不提供给纯商业性演出,不提供推销及变相推销的各类活动。
2使用单位须同丽水市工人文化宫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并按要求切实履行安全责任。
3.剧场使用收费开具正规发票。
以上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至24日。
联系人:梅日华
联系电话:2097951
丽水市总工会
2021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