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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爱心透析”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6 08:51:00 作者:职工服务中心 来源:

  各县(市、区)总工会,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开发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系统工委:   为进一步推进工会送温暖活动,切实帮助解决患肾病职工家庭实际困难,市总工会决定2016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爱心透析”专项救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救助对象的摸底工作   严格按照以下条件,确定本次专项救助的对象:   1、2016年5月31日前,已在市、县(市、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档并录入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家庭(不包括临时救助档案部分);   2、家庭成员患肾功能衰竭且常年实施透析治疗。   二、严格审核救助对象的申请材料   依据救助对象条件,市、县(市、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从档案库中筛选初步名单,通知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户主向职工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爱心透析”专项救助申请表(见附件1);   (2)家庭成员患肾功能衰竭的医院诊断证明书(须有医保定点资格二级以上医院证明);   (3)2016年1月—5月用于治疗肾功能衰竭的医院医疗费用(须含有透析项目)收据及病历复印件;   各地总工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职工服务中心,对照帮扶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切实做好调查核实工作,认真审核各项申请材料。   三、及时做好救助对象的公示和上报   (1)市本级申请救助人员将申报材料于5月27日前报送至丽水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各县(市、区)总工会审核后的拟救助对象,经分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审批)通过后,在职工所在单位公示3日。公示结束后,拟受助名单(附件2)由各县(市、区)总工会保障部汇总,并于2016年6月19日前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省总工会将统一进行第二次公示,确定最后受助名单。   四、其他事项   救助标准和救助资金发放等事宜,另行通知。   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叶琼,电话:2612351 。      附件:1、浙江工会“爱心透析”专项救助申请表    2、“爱心透析”专项救助拟受助对象实名制汇总表                丽水市总工会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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