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量:
满足2020度工会经费返还条件,但不在公示之列的建会小微企业,或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企业工会的小微企业,请于2021年10月31日前,下载《2020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认定申请表》,填报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向龙游县总工会申请返还。
办理所需资料:
1. 《2020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认定申请表》;
2. 2019年12月单位社保费用申报表复印件;
3. 2019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浙公网安备 330802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