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

产业工会

县(市、区)

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 公告公示

传递关爱 | 2018年度“爱心透析”&女职工“两癌”专项救助申报开始!

发布日期:2018-05-21 16:07:15   来源:  

阅读量:

近日,区总工会启动2018年度“爱心透析”专项救助和女职工“两癌”专项救助活动。全区范围内的在职职工(家庭)患有尿毒症或宫颈癌、子宫癌(两癌),且符合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即可申请。

“爱心透析”专项救助或“两癌”专项救助的对象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2018年5月31日前,已在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档并录入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家庭(不包括临时救助档案部分);新上报且未建档的困难职工于下年度救助。

“爱心透析”:家庭成员患肾功能衰竭且常年实施透析治疗。

“两癌”:家庭成员患“两癌”且未治愈的困难职工家庭。

家庭总收入除去困难情形引发的必要自负费用支出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衢州市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含)以内的(1020元)或低于680元(全国级标准)的职工家庭。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依据救助对象条件,区职工服务中心从档案库中筛选初步名单,通知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户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爱心透析”专项救助申请表。

“两癌”专项救助申请表。

(表格均可前往衢江区总工会网站下载)。

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即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职工收入证明(包括奖金、其他福利)(可前往衢江区总工会网站下载模板)。

“爱心透析”需提供:家庭成员患肾功能衰竭的医院诊断证明书(须有医保定点资格二级以上医院证明)。

“两癌”需提供:家庭成员患“两癌”的医院诊断证明书(须有医保定点资格二级以上医院证明)。

“爱心透析”需提供:2018年1月—5月用于治疗肾功能衰竭的医院医疗费用(须含有透析项目)收据或社保出具的医药费证明及病历复印件。

“两癌”需提供:2017年5月9日-2018年5月10日用于“两癌”的医院医疗费用收据及病历复印件和社保结算证明材料。

提供本人有效的衢江区信用联社银行卡。

公    示


职工所在单位通过审核符合补助的,在本单位公示3日后,再由职工所在工会上报区职工服务中心。

区职工服务中心将对照帮扶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认真审核各项申请材料。 


2018年度救助标准和救助资金发放

等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梅杰

电话:0570--8270089



编辑:管理员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打印
工会动态
文件通知
版权所有:衢州市衢江区总工会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府前路6号 浙ICP备19042652号

浙公网安备 330802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