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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省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4-24 11:15:00 [  ] [打印] [关闭]
(2008年4月23日通过)
    浙江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批准省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浙江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各级工会坚持依法聚财,科学理财,有效用财。创新经费收缴方法,加大经费收缴力度,经费收入稳定增长;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工会资产管理,工会资产有效、合理、安全运作;把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基层工会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工会经费使用方向,为工会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提供了物质基础和财力保证。
    大会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坚持工会财力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为会员群众服务的正确方向,深入探索适应经济关系变化和工会工作发展要求的财务工作运作方式,加强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工作,健全工会资产管理体系,严格工会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进一步夯实工会物质基础,使工会财务工作更好地在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中发挥作用。